一个人对邻居来说,不是上帝,便是魔鬼。

——英国谚语

广场舞己经成风靡全国的群众性娱乐活动,可噪音扰民及其后续发展让本应是让人开心的广场舞却成为一件烦心事。广场舞播放音乐产生的噪音打扰了居民“安静”的生活,而一些不堪纷扰的居民采取了泼粪、枪击、放狗咬、泼机油等极端的“报复行为”,但大妈们也非常委屈“我们并不想骚扰他人,我们只是追求健康和身心愉悦的生活,这难道也有错?”这场“双方都认为没有错”的冲突究竟折射出什么、如何理解这场冲突的来龙去脉,这些将是本文所需关注的问题。

权利、边界及后果:理解个人行为的三个维度权

  • 权利

无论是基于传统和习惯,还是法律约定,人们总会有些权利。英国哲学家洛克在《政府论》中指出:“人们……生来就享有自然的一切同样的有利条件,能够运用相同的身心能力,就应该人人平等,不存在从属或受制的关系”,“人们既然都是平等和独立的,任何人就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或财产。”美国的《独立宣言》指出“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有从他们‘造物主’那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权利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了合法性,有了权利的保障人们才可以更好地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在广场舞冲突的案例中,舞者拥有通过跳舞健身娱乐的权利,广场附近的居民享有安静的权利。

  • 边界

边界规定了行为影响的范围,既可能涉及行为当事人,也可能涉及旁观者。广场舞的行为边界既涉及到广场舞的当事人(跳舞者),同时也涉及到旁观者(广场附近居民)。

  • 后果

后果是行为对不同主体利益的影响,这是个体行为最核心也最重要的要素。后果可以分为经过补偿的后果和没有补偿的后果。

在平等自愿的条件下,当事人会充分考虑行为对自身利益的影响,经过双方博弈,最终形成双方认可的利益补偿方案,此时不会引发冲突。比如,去市场买东西,在议价过程中,买卖双方会充分考虑自身利益,最终形成双方认可的价格,完成交易。

某些行为除了涉及到行为当事人之外,还会涉及到旁观者。既然是旁观者,当事人在做决策时并没有考虑到旁观者的利益补偿,这种条件下的决策肯定有失偏颇。经济学中把一个人的行为对旁观者的利益产生了未补偿的影响称之为外部性。在外部性的视角下,人们的行为不仅会产生私人成本和私人收益,还会产生社会成本和社会收益。如果某种行为给旁观者带来了正的未补偿利益,该行为具有正外部性。比如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此时私人收益小于社会收益。如果某种行为给旁观者带来了负的未补偿利益,该行为具有负外部性。比如“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此时私人成本小于社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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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舞冲突的原委

  • 权利给予人们追求自身利益的自由,但在这个过程中不应损害他人利益,不管这种损害是否由主观故意引起。

    换而言之,权利不应成为侵害他人利益的借口。在这场冲突中,跳舞者的确有跳舞娱乐的自由,但舞者没有意识到这种自由以不打扰他人安全生活(不论是否存在主观故意)为前提,正是这种误解成为冲突的起点。本是噪音受害者的居民,却选择“泼粪、枪击、放狗咬、泼机油”等伤害别人利益的方式来维护自身权利,其实质与前者无异,伤害甚至更大,正是“暴力维权”导致了这场冲突升级。

  • 当行为边界涉及到旁观者时,决策的影响因素由行为的私人成本和私人收益拓展至考虑旁观者利益的社会成本和社会收益,此时选择的最优水平的决策准则由私人边际成本等于私人边际转变为社会边际成本等于社会边际收益。

    广场舞的影响边界已经扩展到旁观者,但舞者没有将旁观者(附近居民)的利益诉求纳入其在确定跳舞音量决策时的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到跳舞音乐的社会成本,这意味着广场舞的私人成本小于社会成本。在跳舞的边际成本没有变化的情况下,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的偏离将导致的私人最优的音量水平高于社会最水平。决策准则选择适当导致跳舞者认为其行为是无误的,这加剧了“自由应以不打扰他人安全生活为前提”所产生的误解,丧失了舞者主动反思、调整的可能。

  • 利益博弈及调节机制缺失导致利益受损时,很多人“被迫”通过“暴力”阻止自己被伤害。

    行为中出现利益冲突在所难免,人们可以通过谈判、交易等符合法治社会要求的利益调整机制实现利益的再分配、再平衡,一旦这种机制缺失只能逼迫人们通过“无序状态”的方式来维护自身权利。在自身“安静权利”受到侵害以后,社会中缺乏利益调整的平台和方式,很多人一开始会选择忍,当忍无可忍之时也就爆发了上述严重的“报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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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途径

广场舞涉及旁观者所产生的负外部性以及私人与社会最优决策准则之间的偏差是广场舞冲突的根源,这也是缓解甚至消除冲突的出发点。

  • 通过技术手段将广场舞的影响内部化。通过耳机等技术手段消除广场舞噪音对旁观者(居民)的影响,将噪音的社会成本内部化为社会成本,实现舞曲私人最优音量与社会最优音量的契合。

  • 通过市场交易完善行为后果的利益补偿机制。科斯指出在交易成本为零并且产权明晰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通过谈判、交易的方式实现产权的最优配置,而产权的初始配置并不影响最终的效率。我们可以将这一思路用在广场舞冲突的解决,在明晰权利的基础之上,建立产权交易市场,通过货币化实现利益的再平衡。在这个市场中,跳舞者可以通过货币化的形式购买附近居民“安静生活”的权利,附近居民也可以通过货币化的形式购买跳舞者“跳舞、健身娱乐”的权利,借助于权利交易的途径将广场舞的社会成本转嫁为跳舞者的私人成本,通过利益动态调整的方式缓解广场舞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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