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5日讯 中国银监会近日公布广东银监局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州市增城支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粤银监罚决字[2018]4号)。经查,农发行广州增城支行存在融资顾问业务收费质价不符,广东银监局决定对其罚款20万元,处罚依据为:《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银监发〔2012〕3号)第二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广东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州市增城支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银监罚决字〔2018〕4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
单位 | 名称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州市增城支行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陈益思 | ||
案由 | 融资顾问业务收费质价不符 | ||
行政处罚依据 | 《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银监发〔2012〕3号)第二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20万元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监会广东监管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18年1月19日 |
(责任编辑:马先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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