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中珠医疗 编号:2018-008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BioDiscovery,Inc.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协议属于框架性合作协议,仅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和基础性文件,合作协议涉及的内容尚未实施,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方式、合作项目需另行商议和约定。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开展基于基因生物信息学的相关业务。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珠医疗”)与BioDiscovery,Inc.(以下简称“BDI公司”)于2018年2月7日在珠海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战略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BioDiscovery,Inc.

性质:Inc.(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Soheil Shams

地址:美国加利福利亚州埃尔塞贡多镇道格拉斯街715号

主营业务:基因测序和芯片数据分析软件研发。

公司简介:BioDiscovery于1997年在美国洛杉矶成立,是一家专注于基因测序和芯片数据分析软件研发的公司。Soheil Shams博士是BDI公司的创始人和总裁。BDI公司在英国和意大利建有分部,在中国、日本、韩国、以色列设有代理商。BDI公司一直专注于基因组数据分析的创新,拥有包括六项已发布的美国专利和一批待批准的申请。BDI公司于1997年推出基因芯片图像分析商用软件,于1998年推出基因表达聚类的降维算法,于2007年推出对CNV探测,可视化和分析的商用软件,于2014年推出对泛癌症基因组数据库(TCGA)进行人工诠释的CNV数据库。

与上市公司关系:BDI公司与中珠医疗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2018年2月7日,中珠医疗与BDI公司在珠海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战略性框架协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目前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程序。

(四)签订本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协议的签署无需履行外部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的背景与目标

鉴于双方共同意向,为整合双方优质资源,引进国际优秀科技团队,共同致力于在全球范围内研发、销售和管理基因组知识库,以及在中国范围内提供基于基因生物信息学的专业服务。

(二)合作内容

(1)BDI公司充分利用其软件开发领域的专业技术,以及在基因组学领域的资源帮助中珠医疗基因产业的发展;

(2)双方共同致力于在全球范围内研发、销售和管理基因组知识库;以及在中国范围内提供基于基因生物信息学的专业服务;

(3)中珠医疗充分发挥其在中国医疗市场的影响力,双方共同整合资源,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成果,在以下方面开展合作:

①生物技术、生物医药工程类的研发及相关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②生物试剂(不含危化品)的研发、生产、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及产品销售;

③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

(三)仲裁

(1)对于所有因协议引起的或跟协议相关的纠纷,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应将纠纷提交仲裁解决。如果协议英文和中文内容不一致,以中文为准。

(2)双方任何一方引起的纠纷,任何一方可向深圳国际仲裁院申请仲裁。仲裁费用将由败诉方承担。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期间,除正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协议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四)保密义务

协议各方保证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三年。

(五)协议的变更解除及生效条件

1、本协议自双方签订后生效,在以下情形下解除:双方签订正式合作协议后,本协议自动解除;除非双方同意延长协议时间,否则2019年2月15日,协议解除;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其他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2、本协议由公司和顾问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协议如需修改或补充时,必须由双方签署书面文件并签字或盖章后正式生效,并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和“抗肿瘤全产业链”的战略规划,通过有效的整合资源,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成果,提升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扩大公司的影响力,对公司健康成长和可持续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框架协议履行的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合作协议,仅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和基础性文件,合作协议涉及的内容尚未实施,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方式、合作项目尚需进一步商议和另行签订合同,有关合作安排将以双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开展基于基因生物信息学的相关业务。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