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54 公司简称:松芝股份 公告号:2018-004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股份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10月9日和2017年10月24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83)和《关于部分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92)。公司副董事长/总裁纪安康先生、副总裁陆霖先生、副总裁黄国强先生、副总裁常伟俊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6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1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8年2月12日,公司收到纪安康先生、黄国强先生、常伟俊先生发来的《关于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纪安康先生、黄国强先生、常伟俊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决定提前终止执行本次减持计划。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股份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纪安康先生、黄国强先生、常伟俊先生尚未实施减持公司股份计划。

二、 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 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截至本公告日,纪安康先生、黄国强先生、常伟俊先生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 其他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

(二)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各位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备查文件

1、纪安康先生《关于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

2、黄国强先生《关于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

3、常伟俊先生《关于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