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3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今日发布的天津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开发分行存在为非保本理财产品出具保本承诺,调节监管指标违法违规行为。天津银监局对其罚款人民币30万元。

行政处罚依据为《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天津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开发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银监罚决字〔2018〕16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全称

个人姓名

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开发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张晓红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为非保本理财产品出具保本承诺,调节监管指标

行政处罚依据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3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天津银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8年1月19日

(责任编辑:蒋柠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