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18-010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执行进展暨持股5%以上股东变动至5%以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王伟已完成部分火炬电子股份过户事项,现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共13,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04%,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本次过户完成后,根据相关规定,过出方和过入方股份合并计算,将继续按照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的要求,即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公告减持计划以及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90日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等要求事项。

本次过户事项未触及要约收购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王伟关于与罗森鹤股权确认纠纷事项,经最高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王伟持有的火炬电子股份中部分股份属于罗森鹤所有。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3月1日、2017年1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2017-010号、2017-061号公告。

二、诉讼的执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王伟的告知函,王伟于2018年2月8日与罗森鹤办理了火炬电子部分股份过户事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7)最高法民终727号],王伟将其持有的10,160,947股火炬电子股份过户到罗森鹤名下,另外尚余3,250,000股待王伟办理相关股票解质手续后予以过户。

三、权益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王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共13,750,000股,其中10,0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司法冻结3,750,000股。王伟目前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3.04%,从5%以上变动至5%以下,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过户事项未触及要约收购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过户完成后,根据相关规定,过出方和过入方股份合并计算,将继续按照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的要求,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