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8-023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质押和解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启强先生及持股5%以上股东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产业”)函告,获悉何启强先生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质押和解押;新产业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何启强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91,21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73%,已累计质押股份25,145,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3.15%,占公司总股本的3.38%。

截至公告披露日,新产业持有本公司股份88,8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95 %;已累计质押股份88,8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95%。

4、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公司股东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交割单;

2、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