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18-014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交所公司管理部《监管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济药业”或“公司”)于2018年2月1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18]第18号),现将监管函内容公告如下: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7年11月8日,焦作市环境保护局对你公司控股子公司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以下行政处罚:一是责令限产30%,锅炉负荷不超过24.5t/h;二是给予罚款三十万元行政处罚。你公司未能及时就该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8年1月15日,才对外披露《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规则》第11.11.4条第(十四)项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上述监管函提及的问题,立即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传达了监管函内容。公司已对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和内部追责,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及《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保障股东权益。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