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18-002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刘安省先生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刘安省先生原于2015年9月8日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40,367,1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3%)质押给宜兴市如日中天贸易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至质押人申请质押登记解除日止。2018年2月27日,刘安省先生将上述股份中的17,999,0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解除了质押,并办理完成了相关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实际控制人徐进、刘安省及一致行动人张国强、孙朋东、徐钦祥、朱成寅、范博、周图亮、段炼、黄绍刚、赵杰、仲继华(以下简称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本公司的股份286,370,17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7.73%,均为限售流通股。

本次解除质押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已累计解除质押本公司股份42,568,023股,占其合计持股总数的14.8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09%,具体情况如下:

二、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股权质押情况

本次解除质押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尚质押本公司股份84,829,091股,占其合计持股总数的29.62%,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14%,具体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