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18-026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2月28日,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决定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公司拟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8年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并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其签订工作合同及决定有关报酬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 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