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岁时遭电击截断双臂 漫漫维权路走了18年

官司打赢 蓝田小伙获赔120万元

“打了18年官司,前15年一直都在败诉,现在终于扳过来了。”27岁的于垒如释重负。9岁时他不幸被高压电击伤,双臂从肩部截肢,从此他走上了漫漫维权路……

9岁时遭高压电击双臂截肢

1999年12月31日,对年仅9岁的于垒来说,是噩梦的开始。当天,于垒随爸妈去邻村的姨妈家帮忙盖房。大人们在忙着干活时,他和村里的孩子们互相追逐打闹跑到了村外的蓝田县��湖镇五金建材厂。

该厂于1992年由蓝田县��湖镇政府开办,因经营不善停产多年,厂区荒草丛生,无人看管。于垒和小朋友从厂大门未上锁的小门进入厂区,进去后于磊先是爬上了一高压电杆前的小树,接着又顺树爬到了电杆上,顺着电杆向上爬到了高压丝具下方的横担上,此时危险已经距离他越来越近。

就在于垒伸右手抓住横担上的高压瓷瓶时,他瞬间被10千伏高压电击落坠地,当场昏迷。不知过了多久,苏醒的于垒自行跑出厂区后被家人送往医院救治。在唐都医院住院治疗33天后,于垒出院,他的双臂因电击伤势严重,被从肩部截肢,丧失劳动能力。“突然失去双臂,感觉一下子成了一个废人,吃喝拉撒都需要别人照顾。”那个时候于垒家里很穷,父母忙于生计,而他只能一个人默默承受这一切,出院后整整三个月他都没有出过一次家门。

再审申请被驳回 官司走进死胡同

2000年2月20日,在出院半月之余后,于垒父母向蓝田县法院起诉,要求电力公司、��湖镇人民政府赔偿儿子身体受害的医药费、治疗费、交通费及护理费。同时还请求对于垒做出伤残鉴定。同年5月11日,西安市中院鉴定结论为:于垒上肢缺失达到二级伤残。

2000年7月5日,本案第一次庭审,于垒诉讼除要求赔偿上述费用外,还要求赔偿伤残补助费24000元和假肢安装费140万元。

2000年9月19日,本案第二次庭审。随后,蓝田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蓝田县��湖五金建材厂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于垒医疗费、伤残补助费等共计人民币34605元的30%,驳回对西安供电局的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于垒家人不服,向西安市中院提出上诉。2001年4月12日,西安市中院驳回了他们的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宣判后,��湖镇政府已按民事判决书履行了判决义务。随后,于垒向陕西省高院申请再审,2003年6月9日,陕西省高院驳回了他的再审申请。“一下子感觉走进了一条死胡同。”于垒说,那个时候刚愈合的皮肉也被截肢处长出的骨头顶得鲜血淋淋。然而生活还要继续,渐渐长大的他开始慢慢接受这个残酷现实。

遗漏诉讼请求高院撤销判决

“没有双手就用脚、用嘴来替代。”生活自理不是问题,于垒开始尝试着开网吧、在网上卖樱桃、搞养殖为家里增加收入。2017年,在本报和阿里巴巴正能量工作联盟的推荐下,于垒还走上了天津卫视《非你莫属》栏目舞台,并和广东雷士照明签约。

而原本走入死胡同的官司也迎来转机。2014年,于垒向检察机关申诉。2015年2月3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做出陕检民监(2014)61000000062号民事抗诉书,向陕西省高院提出抗诉。同年4月15日,省高院做出(2015)陕民抗字第00011号民事裁定书,提审此案。2015年12月9日,省高院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作出裁定书,该裁定以本案遗漏了于垒的诉讼请求为由,撤销省高院、西安市中院及蓝田县法院对此案的相关通知和判决,并发回蓝田县法院重审。

重审判定电力部门承担70%责任

原审法院认为,于垒的健康权理应受法律保护,他被10千伏高压电击致二级伤残,电力公司在用户申请停电后,未对其10千伏高压电线路尽到管理义务,因此按照无过错责任原则,对于垒受伤致残承担主要侵权责任。事件发生时,于垒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其父母未尽到监护责任,应承担次要责任。蓝田��湖五金建材厂在停产申请断电后疏于管理,对于垒受伤致残应承担一定责任,��湖镇政府承但连带责任。根据以上情况,各当事人承担责任的比例为电力公司70%、于垒20%、五金建材厂10%。

根据于磊诉讼请求赔偿金额计算,电力公司承担1078543.20元,五金建材厂承担154077.60元。一审宣判后,电力公司、��湖镇政府均不服判决,向西安市中院提起上诉。今年2月23日,西安市中院驳回电力公司和五金建材厂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2017年经历的工作挫折、创业困境都随着这一纸判决烟消云散了。”于垒说,他希望判决生效后能早点拿到赔偿。

首席记者王海鹏 实习生詹欣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