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创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4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国内最具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拥有一支能够提供高度专业化的团队,具备证券从业相关资质,并且已作为公司审计机构达到一定期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公司2017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根据2018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为一年。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