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中山市工商局获悉,从2月9日起,中山已启动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试点期间,中山将针对个体工商户登记工作推出多项改革措施。其中,中山将试行个体工商户登记“同级事权同城通办”,个体工商户可以不受经营地点和所属登记管辖机关的限制,自主选择镇区登记窗口办理业务,登记更便利。试点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南方日报记者 雷海泉

简化登记流程符合条件可当场登记

2月9日,中山市工商局印发《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启动试点工作。

按照《方案》,中山将在全市范围内试行“审核合一”和“当场登记”等简化登记流程改革举措,对除涉及《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置审批指导目录》以外的个体工商户,实行审核合一登记,由注册登记受理人员完成独立审核。对申请使用名称的个体工商户,符合规定的当场核准,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

此外,中山推行银行代办模式,委托商业银行网点免费代办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业务。

减少登记限制可办理经营场所跨登记辖区迁移

《方案》对减少登记限制也着墨较多。按照《方案》,中山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经营场所跨登记辖区迁移制度,个体工商户可办理经营场所跨登记辖区迁移,并由迁入地工商分局按照变更程序予以登记。

此外,中山将在火炬开发区、西区、沙溪镇、三角镇4个镇区试点试行“同级事权同城通办”和简化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手续工作。个体工商户可自主选择镇区登记窗口办理业务。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去世,其合法继承人愿意继续经营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可按照变更经营者的程序直接办理,原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可延续使用。

本次改革也将中山从2011年2月起实施“个转企”(个体户转为企业)工作纳入试点。

经过近年来的引导,中山全市已有超过2万个体户升级转为企业。《方案》提出,下阶段将继续大力推动“个转企”工作,研究制定转型升级指标体系,确定转型升级对象,减少登记限制。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登记机关在办理个转企登记时,将通过整合流程、简化手续,一并受理个体工商户工商登记注销和转型升级企业的设立登记。

按照《方案》,试点结束后,中山将视改革成效再对后续工作的推进作相关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