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6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阳市卧龙牧原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牧原”)以拥有的部分圈舍、加工等设施设备及构筑物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银金融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融资期限为3年。在租赁期间,公司以回租方式继续占有并使用该部分机器设备,同时按双方约定向招银金融租赁支付租金和费用。租赁期满,公司以留购价格人民币1.00元回购此融资租赁资产所有权。

2、招银金融租赁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上述融资租赁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曹治年代表公司与该融资机构签署与该项融资有关的一切法律文件,所有内容以签订的合同文件为准。该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名称: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8年3月28日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22楼

5、法定发表人:连柏林

6、注册资本:60亿

8、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含融资租赁业务项下的一般进出口贸易);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融资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1、出租人: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承租人:南阳市卧龙牧原养殖有限公司

3、租赁物:圈舍、加工等设施设备及构筑物

4、融资金额:10,000万元

3、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即公司将上述租赁物出售给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并回租使用,租赁合同期内公司按约定向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分期支付租金。

4、租赁期限:三年

5、租金支付方式:按季等额不规则支付租金。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相关合同,实际融资金额和期限将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不断发展的经营需要,同时优化公司债务结构,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使公司获得日常经营需要的长期资金支持,并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

2、本次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对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此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风险可控。

五、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