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18-004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8年3月7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徐进先生及刘安省先生的一致行动人赵杰先生和段炼先生的通知,其中赵杰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2,598,100股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段炼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5,334,300股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具体情况

赵杰先生于2018年3月7日将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2,598,100股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43%)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该业务的初始交易日为2018年3月7日,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3月7日。段炼先生于2018年3月7日将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5,334,300股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89%)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该业务的初始交易日为2018年3月7日,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3月7日。上述质押已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

二、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股权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实际控制人徐进、刘安省及一致行动人张国强、孙朋东、徐钦祥、朱成寅、范博、周图亮、段炼、黄绍刚、赵杰、仲继华(以下简称“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本公司的股份286,370,17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7.73%。

本次质押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已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92,761,491股,占其合计持股总数的32.39%,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46%,具体情况如下:

三、其他说明

本次质押主要系个人原因。赵杰先生、段炼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包括其自有资金及其投资收益等,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实质性资金偿还风险,不会引起赵杰先生、段炼先生对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表决权的转移,也不会影响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的控制权。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