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行长徐诺金日前接受上证报记者独家专访时建议,应按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制订一套完整连续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对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予以调节、引导或保障。
引导各方行为朝稳定健康方向调整
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徐诺金认为,这是在近40年来住房制度变迁和实践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重大理论认识突破,亟待在制度设计和配套政策方面加快推进,引导房地产市场理性健康发展。
他建议,一是把握住房居住属性,从我国人多地少的现实出发、从社会主义的国情出发,明确住房制度改革的三大目标:要保障群众的住房底线,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要引导需求理性,防止土地浪费和房屋闲置;要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避免房价大起大落产生风险。
二是围绕上述三大目标,在对土地用途严格管理的前提下,按照土地红线和人口规模确定人均基本居住面积标准。标准确立后,采取“保障低端、放开高端、资助中端”的调控思路。
三是在全面理清现有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制订一套完整、连续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使各方行为朝着稳定健康的长期方向调整,对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予以调节、引导或保障。
对房地产领域融资加强规范和治理
徐诺金向记者介绍,近年来在房地产调控方面,人民银行健全宏观审慎政策调控框架,支持上海在全国率先探索实施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构建逆周期的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调控机制,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同时,人民银行加强对商业银行的政策引导和窗口指导,督促商业银行优化信贷结构,合理控制房贷比重和增速,做好房贷资源投放区域分布,支持三四线城市去库存,有效防控信贷风险。
以河南为例,2017年全省新增人民币房地产贷款占同期各项贷款比重为47%,比上年下降8.1个百分点;截至2017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9.8%,比上年下降18个百分点。
此外,人民银行支持配合金融监管部门、房地产行业主管部门,对房地产领域融资加强规范和治理,加强反洗钱工作。
徐诺金表示,一方面,通过正式文件明确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提供购房首付融资,严禁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小贷公司违规提供“首付贷”等购房融资产品或服务,严禁上述机构违规提供场外配资,严禁个人综合消费贷款资金挪用于购房;另一方面,要求银行加大住房贷款首付资金来源和收入证明真实性审查,严格对个人综合消费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进行分类管理,强化消费贷业务额度和资金流向管控。
住房租赁:需在产品创新、金融监管上更进一步
去年,住房租赁市场举措频频。徐诺金说,我国住房租赁市场经历了前期的粗放式自然增长。自2016年以来,进入加快培育发展的新阶段,国家层面也出台了多政策密集推动。
2017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保护租赁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
除了地方政府纷纷积极响应外,部分金融机构如建行也加快了支持住房租赁市场的探索。徐诺金总结道,现阶段银行介入住房租赁市场主要有三种模式:
其一,与政府合作,联手建设住房租赁管理平台,在人房核验、交易撮合、信用评价、资金监管等各环节提供金融服务。例如去年11月,建行广东省分行与广东省住建厅、佛山市政府达成住房租赁战略合作,上线国内首个政银合作住房租赁平台。
其二,与房企合作,签署租赁权转让协议,通过银行平台出租房源,也可为租户提供租房按揭贷款等金融产品。今年初,中行上海市分行与8家国有企业集团签订租赁住房金融服务战略合作协议,开启首单面向引进人才的住房租赁综合服务。
其三,与公寓运营商合作,为小业主提供一次性贴现金融产品,从小业主手中收房,实际也是住房租赁权的出售,然后交由公寓运营商承租与运用。
徐诺金说,住房租赁市场制度建设是落实中央关于住房居住属性定位,完善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建立与住房租赁市场各层次市场主体需求相匹配的投融资机制,是金融部门重要努力方向。从当前探索情况看,我国住房租赁市场想要取得长远发展,仅仅依靠现有的融资渠道和途径还不够,必须在产品创新、金融监管以及政策扶持上更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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