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网上热传的“桂林旅游团8元团费午餐白饭配腐乳,游客不消费被骂旅游流氓”一事,3月22日晚间,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官方通报,经过调查取证,初步认定,该旅游团涉嫌“不合理低价游”,涉事旅行社和导游将被从严从重处理。(光明日报2018年3月23日)

“8元游桂林”这则新闻的出现,再一次将民众的实现集中在了旅游产业,“不合理低价团”、“绑架消费者”等词汇成了这次事件的关键词。一方面有人说,商家明面上推出低价旅游的项目,实际上却在旅途过程中逼迫消费者进行强制消费,是无良商家的行为;另一方面还有人说,明显的不合理低价团却还是让旅客上当,也体现出消费者贪图小便宜的心理。但是,大家有没有想过为什么“8元游桂林”这样的广告宣传可以出现在市面上,是不是所有的宣传都是合法广告,细细考虑,这也是非常值得反思的部分。

其实,不只是旅游业存在不合法的虚假宣传,一些明星代言产品屡屡传出质量问题,一些进驻小区尤其是针对于老年人的保健药推销,甚至是某些广播电台播出的听起来“包治百病”的 “特效药”等等,都是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非法宣传手段。

我们要提高商家责任意识,我们也要提高消费者的辨别能力,但是我们更应当从源泉上提高广告业的门槛,肃清广告市场的不良现象,打造风清气正的广告业生态环境。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出台有力具体措施,强抓不懈、久久为功。“从强力治标到标本兼治、从外在约束到内在自觉,”从而让消除虚假宣传的目标初步实现,让消除虚假宣传的制度日益完善,让消除虚假宣传的堤坝越筑越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