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武松一直不近女色,女性身体对他来讲是神秘陌生的,他在动手前扯开潘金莲的衣服,难道说他对嫂子觊觎已久,借此满足自己的窥视欲望?当然不是。武松给哥哥报仇的整个计划十分精彩,我们一起来到杀人现场,还原一下杀人者武松的心理动机。
《水浒传》第二十五回”偷骨殖何九送丧 供人头武二设祭”中,武松杀嫂原文如下:
"那妇人见势不好,却待要叫,被武松脑揪倒来,两只脚踏住他两只胳膊,扯开胸脯衣裳。说时迟,那时快,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口里衔着刀,双手去挖开胸脯,抠出心肝五脏,供养在灵前;胳察一刀便割下那妇人头来,血流满地。
很多人从犯罪心理学和变态心理学分析,说这是因为武松实际对嫂子一直存在性幻想,扯开衣裳是为了满足这种潜意识中的性幻想——这种说法本身就是一种性幻想,实际上是读者把自己代入角色,开始意淫了。
还有一种说法是,武松撕开潘金莲的衣服是为了制造斗殴现场,免于刑事处罚,这更是胡扯了。如果是这样,武松起码也要把自己弄点伤口,把对方衣服扒了有什么用?
结合上下文来看,武松此举原因很简单,就是为了下一步“剜心”方便,穿着衣服怎么动手?其实,“剜心”是武松替哥哥报仇中最不精彩的片段,他的整个报仇计划才是最精彩的。
武松性格中确实有残暴的一面,他大脑飞云浦、血溅鸳鸯楼,杀了几十口人,明显是不计后果,但杀潘金莲和西门庆却绝非一时冲动,激情杀人,而是有预谋的报复杀人。
武松是国家公职人员,他是有法律意识的,也是很冷静的。
武松怀疑武大郎死因,却没有大张旗鼓,而是秘密调查,先是找到何九叔拿到武大郎的两块酥黑骨头作为物证,又找到郓哥拿到口供作为人证,此时他没有去威逼潘金莲说出真相,而是想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到官府去诉讼。
《宋刑统》规定:合谋杀死丈夫,奸夫淫妇要处死;亲人被杀,只能告官不能私下复仇,否则以杀人罪论处。两相比较,肯定是诉讼更划算。
但知县和县吏都被西门庆收买,他们认为证据不足,不予受理:
官吏通同计较道:“这件事难以理问。”知县道:“武松,你也是个本县都头,不省得法度?自古道:‘捉奸见双,捉贼见赃,杀人见伤。’你那哥哥的尸首又没了,你又不曾捉得他奸;如今只凭这两个言语便问他杀人公事,莫非忒偏向麽?你不可造次。须要自己寻思,当行即行。”
这个时候,武松仍未发怒,他第二天继续催问,县官依然驳回:
“武松,你休听外人挑拨你和西门庆做对头;这件事不明白,难以对理。圣人云:‘经目之事,犹恐未真;背後之言,岂能全信?’不可一时造次。”狱吏便道:“都头,但凡人命之事,须要尸、伤、病、物、踪,——五件俱全,方可推问得。”
这回武松彻底明白了,法律途径是走不通了,那我自己解决好了。
但武松仍没有贸然动手,而是做了充分准备和精心设计,他请了周围邻居做见证人,逼着王婆、潘金莲先后招供,让胡正卿写下供词,又叫两人画押,就连在场的左邻右舍也签名画押,彻底坐实了她们毒杀武大郎的事实。
随后,武松又去狮子楼干掉了西门庆,这是典型的斗杀,随后又去官府自首。
官府一来畏惧武松的威名声势,二来武松已经取得所有证据,三来他们的金主西门庆已死,就不得不网开一面,没有判处武松死刑。
整个报仇计划策划如此周密,不得不令人佩服武松原来是一个心思缜密的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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