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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泸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曹必云将被执行人李某、杨某的房产在淘宝网成功进行拍卖,实现泸溪法院网络拍卖执行财产零的突破。
  13日下午,申请人龚某来到法院,找到执行局,握着承办法官的手,激动地说:“谢谢你们耐心负责的沟通,我才能这么顺利把房子拍卖到手。”
  位于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恒大华府的房子原有人是泸溪县法院受理的一起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龚某和被执行人李某、杨某夫妻二人于2015年2月12日签订借款合同,同时双方约定利息为每月2.5%,如不能每月按时支付龚某月息,龚某有权终止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一年。就在2015年8月,李某、杨某夫妻二人未按约定支付龚某月息,于是,龚某将李某、杨某夫妻二人诉之本院。
  本院经过开庭审理,认为该借贷行为,双方意思表示真实,未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合法有效,双方应该按照约定履行。但借款的利率必须考虑本地区民间借贷的实际情况,年利率总计确定为24%,即月息2分较为恰当。对原告龚某主张的过高,不予支持。故作出如下判决:一、李某、杨某夫妻二人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共同偿清所欠原审原告龚某借款本金130万元及利息;二、驳回原告龚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判决文书生效后,被告一直迟迟不予履行,原告龚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通过房产管理部门查询到李某、杨某有可供执行的房产,依法将其房屋进行查封处理,并进行了财产评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执行财产拍卖相关规定,执行干警曹必云将该房屋在淘宝网上挂牌拍卖。
  永州市人叶某某看到拍卖信息后,拨打了淘宝网页上的预留电话,与执行干警曹必云进行了细致沟通。为了让买受人全面了解房屋的情况,曹必云详细介绍了房屋基本情况、产权过户相关手续、拍卖程序等事项,并通过手机微信聊天多次与竞拍者进行沟通。经过多次沟通,叶某某放心进行竞拍,并最终以204万竞得该房屋所有权。
  此次通过网络拍卖成功执行房产在泸溪法院执行工作中尚属首例。
  执行局局长张耘表示,该院将以网络司法拍卖为契机,加快对涉案财物的处置进程,做到以时间推移的角度,将公开贯穿于公告发布、出价竞卖、成交确认等全过程,提高财产处置变现的效率。(通讯员 李晓丹 曹必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