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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湖南省泸溪县法院通过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司法为民活动,为基层群众定制多样化的诉讼服务,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是法庭实行全面驻庭。法庭干警全面“沉下去、住下来”,就近就地登记立案、审理案件、参与管理。同时,结合法庭工作实际,对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智障当事人推行“上门立案、上门送达、上门调解、上门回访”“四上门”服务;对应工业基地、苗族聚居地、农作物盛产地的地域特色,推行浦市“假日法庭”、洗溪“苗语法庭”、兴隆场“农忙法庭”特色法庭工作,无缝对接辖区群众司法需求,降低了群众诉讼成本。去年来,三个基层法庭驻庭审理案件305件,提供“四上门”服务900余次,特色法庭服务50余次。

二是开展司法“三下乡”和审判“五进”活动。机关业务庭室在开展“立案下乡、审判下乡、送法下乡”“三下乡”的基础上,积极推行了审判“进乡镇、进村寨、进农家、进企业、进监狱”“五进”活动,深受群众好评。去年来,“五进”活动共巡回开庭198次,解决简易纠纷47件,化解突发性事件4次。

三是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加强驻合水镇踏虎村和晒州田村扶贫工作力度,大力实施“强筋壮骨补钙”工程,申报项目、争取资金450万元,强健了“基础设施筋脉”、壮大了“集体经济骨骼”、补强了“产业缺乏之钙”。实现结对帮扶全覆盖,入户走访全到位,做到广大干警上门与贫困户结对联系常态化,做到真扶贫、扶真贫,扶贫工作被评为州、县整村脱贫工作和驻村工作先进单位。(通讯员 吴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