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职能配置,必须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

在把握检察权运行规律,理清传统内设机构职能配置的基础上,对检察职能进行科学分类,将关联度低且可以剥离的职能单独归类并对机构进行有效整合,该分则分,当合则合,实现同类职能、一个机构、集中行使、统一对外,确保各项检察职能,特别是司法办案、检察监督既齐头并进、均衡发展,又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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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淀检察院

优化职能配置,必须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在把握检察权运行规律,理清传统内设机构职能配置的基础上,对检察职能进行科学分类,将关联度低且可以剥离的职能单独归类并对机构进行有效整合,该分则分,当合则合,实现同类职能、一个机构、集中行使、统一对外,确保各项检察职能,特别是司法办案、检察监督既齐头并进、均衡发展,又相互促进,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