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尚界流行一句话——十年一轮回。

不信,看一下你的新制服,老判们是不是有点似曾相识?不错,就是十多年前的那个款式,现在又流行回来了,只不过前面多了两个袋袋,后面开了一个叉叉。

同样又流行回来的,还有“打通分案”。

公司的改革,应了三国演义中的一句台词——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过去刑、民各一庭,后来别说支公司了,分公司都有刑事分成两三个的,民商分成四五个的。

这也算是一种“供给侧”改革,僧多位少,多分几个起码可以多解决几个职位,“中层会”最能见证这种变革,过去一小撮,后来一小圈,再后来一大圈,再后来围几圈。

多也有多的好处,适应了“专业化”改革的路子,各庭按案件性质各管一块,你办家事、我办交通、他办劳动,甚至后来还出现了更专业的医疗、金融、环境等庭室。

但现在,好多公司又开始了“打通分案”,不再分庭室、性质、类型,终点又回到起点,“大民商”时代又回来了。这,难道不是与“专业化”改革背道而驰吗?看不懂了。

过去,分是经验,现在,合还是经验。前面说培养专业人才,后面说锻炼综合素质。

苦了一线民工,今天搬砖,明天砌墙,后天做门窗……每个案子,都是新类型,都得重新学。事实上,一线都清楚,办案不光靠法条,还靠会议纪要、指导意见、上级判例等。

平时办婚姻、借贷、交通等传统民商的,一下子给你分个建设工程,就问你傻眼不?还有,过去上下级有一条“对口”的线,遇到问题知道向谁请示,现在,想请示都找不着北。

有两个交通事故案子,涉及“城农标”认定问题,当事人的情况一模一样,留了个心眼,先判一个,上诉被改了,心里还很侥幸——还好没有一下子判两个,要不然就是两个错案了。

第二个,是按照上一案二审判决理由“洗稿”的,万万没想到,上诉后又被改了,搞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与上级交涉,得到的答复是:“第一个改错了,第二个改对了!”

作为一个基层老判,早已把名誉置之度外,老早就不敢再拿“没有一件被上级改判发回”说事了,“第一次”早就被他们给破了。但你懂的,现在津贴与发改等这些绩效直接挂钩,钱呀!

后来知道,原因是二审也实行了“打通分案”,两个案子上诉后在不同的审判组,而两组对“城农标”认定有分歧。上级有分歧,基层得买单,两案扣了两千块,宝宝心里憋屈,向谁说?

为何打通,不就是因为员额与员外分离拉出来的仇恨吗?不就是员额奖励与绩效挂钩搞出来的事情吗?大家争得面红耳赤,我的难、你的易、不公平,领导没办法,那就打通好了。

讲真,在公司二十多年,我从来没有见到过如今天这样,庭室之间为案件难易斤斤计较,员工之间为津贴多少愤愤不平,问题到底出在了哪里?

有一个专门办劳动争议的员额,一年办了近四百,很辛苦,年终核算的时候津贴拿了几百块,比员外、后勤还少了一大截,原因是上诉率高,他很委屈:“一个劳动争议诉讼费5块钱,被告能不上诉吗?”

多少次被误解,法官不哭;多少次被吵闹,法官不哭;多少次被辱骂,法官不哭;多少次加班,法官不哭……但据说,那个同僚在领导的办公室里说着说着,哭了!(敬请关注法语如斯,后附一项调查,欢迎投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