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在全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进行部署。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商黎光主持会议并讲话。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部署落地见效,省委决定成立5个由正厅级领导干部带队的督导组,对各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这次督导检查,是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部署的具体举措,也是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全面自查。督导检查的主要对象是各市党委和政府,以及承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的有关部门,同时要下沉到工作薄弱的县及其有关部门。

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市、县,要开展专项督导;对涉及的重点案件,督导组要直接到县乡党委、政府和村(居)党组织进行督导。督导期间,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调研座谈、个别谈话和现场抽查等方式开展。

督导工作重点将围绕五个方面展开

一是围绕政治站位,重点督查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情况,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履行扫黑除恶责任情况。

二是围绕依法严惩,重点督查政法机关扫黑、除恶、治乱的声势、成效,特别是发动群众情况,以及严守法律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情况。

三是围绕深挖彻查,重点督查整治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情况,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情况。

四是围绕组织建设,重点督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情况,严防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情况。

五是围绕综合治理,重点督查各部门齐抓共管情况,相关监管部门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管情况。

商黎光强调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党和人民群众对我们寄予厚望,严格的督导检查、严肃的督导问责是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取得实效的关键一招。

督导组要提高政治站位,以督导压实责任,以督导推动问题解决。要根据督导方案要求,按照督导准备、督导进驻、报告反馈、移交移送和整改落实五个环节的阶段安排,制定具体的督导工作方案。进驻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掌握一批督导问题线索,在工作中要切实负起责任,坚持实事求是,全面了解情况,客观反映问题。

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扫黑除恶的重大意义和督导检查的重要作用,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投入到督导工作中去,确保专项斗争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