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史上最早的征婚广告,诞生于1695年。

一位30岁的英国男子登出广告,想要寻找一位「拥有3000英镑财产的年轻女士」。

当年的3000英镑是什么概念?相当于现如今的30万英镑,换算成人民币那得是257万元——小伙子真实际啊!

最早的征婚广告

1727年,海伦·莫里森成了第一个登征婚广告的女人。

在广告里,她声称自己想要寻找一个不错的人生伴侣(seeking someone nice to spend her life with)。

结果……市长认为她疯了,把她关进了精神病院。

早期的女性征婚广告,图片引自HubPages

从这一男一女的事可以想见,征婚广告这玩意,从一开始就没正经过,甚至充满了误解、骗局、算计和玩笑,和严肃的人生大事基本没啥关系。

1825年,有群哈罗公学的男孩假装成「一位富有而美丽的女士」发了征婚广告,并约应征者到某个剧院见面。

那天晚上,有50个男人在剧院里看到了彼此。

1940年代,单身母亲玛莎·贝克通过征婚广告认识了雷蒙德·费尔南德斯。随后俩人合伙作案,通过征婚广告寻找女孩,并将其杀死。二人前后杀害至少17名女性,被称为孤独的心杀手(Lonely Hearts Killers)。

征婚广告虽不靠谱,却偶有惊喜。

1865年,有个美国男孩登了一则很耿直的征婚广告,他说:

「我十八岁,有一副好牙齿,我爱国,信仰星条旗和美国独立日……我有九只羊、一头两岁的公牛和两头小母牛,还有一间房子和一个谷仓。我想结婚,我想一辈子给某个女孩买黄油面包和箍带裙,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这则广告,在一百多年后被重新发现。

很多21世纪的Twitter网友,都表示想嫁给这个19世纪的男孩。

另,据说这位19世纪小伙要给未来太太一辈子买的箍带裙(hoop-skirts)长这样:

在我国,征婚广告的历史同样极不正经。

据说,我国最早的征婚广告,诞生于1902年。

一位署名「南清志士」的男子,想找个姑娘结婚,要求有三:

一是天足——不能缠小脚。
二是通晓中西门径——懂点西洋事。
三聘娶仪节悉照文明通例尽除中国旧有之陋俗——结婚不能按中国传统规矩办。
够前卫的,那会大清还没亡呢。

著名学者章太炎也登过征婚广告,条件有三:

一须文理通顺,能作短篇文字。
二须大家闺秀。
三须有服从性质,不染习气。

还曾放话要娶就娶湖北姑娘:「两湖人甚佳,安徽人次之,最不适合者为北方女子。广东女子言语不通,如外国人,那是最不敢当的。」

这广告一出,就被当时人DISS得不轻:什么叫「服从」?你章太炎是把媳妇当奴隶啰?

章太炎与妻子结婚照,二人并非因征婚广告结合,图片转自网络。

征婚广告激发了国人的创作热情。

1922年,一位叫黄雪花的香港青楼姑娘打出广告征夫:

「自维陋质,少堕烟花。柳絮萍轻,长途浪逐。茫茫恨海,谁是知音。黯黯情天,未逢侠士。孽缘已满,夙债堪偿。无奈未逢知音,难奏求凤之曲。每念红粉飘零之苦,同抱天涯落拓之悲。好景无多,名花易谢。雅不欲托报章而择配,登告白以求凰……」

《民国日报》记载的《堕坑妓女登报征夫》广告,图片转自网络。

1933年,一位五十岁的南京阿姨,打出征婚广告,也是文采斐然:

「至妾虽年已五旬,正似徐娘之半老,气血尚盛,定如健妇之宜男,倘有三十左右之壮夫,身无家室者,如愿题诗红叶,箭射雀屏,请先通讯……」——阿姨我五十岁了但还能生,求三十岁猛男!

但征婚广告能帮助前辈们找到真爱吗?显然并不。

从当时人的评论文章中能看出,

征婚的女人让男人怕怕:

女性普遍金钱至上,在广告中常标明希望男方:「家富才优」、「家況良好」、「家況有相当地位」 。

更为惊诧的是,一些条件不错的女性都在广告中声称:

只要对方条件好,当妾都行。

民国女性征婚广告:「已有元配夫人,侬亦甘居妾滕。」

而征婚的男人也让女人警惕:

1、已婚装未婚现象非常普遍。

1931年,有人为朋友征婚,说朋友是国民革命军的师长,想找一位「高中毕业或师大肄业者为偶」。

没想到,一周之后,就有一位姚女士在报上发了声明,她自称是张师长的太太,已生有一子,还持有结婚证书为证。

还有篇叫《男子广告征婚的黑幕》的文章爆料说:

作者有个闺蜜,看到某男子的征婚广告,就写了封信过去。过了三天,男子回信,要求见面。

见面之后,此男就露馅了,之前声称的去「美国的牛津大学?」留过学是假的,他本人中学都没上过。

接着一细聊,原来此男早已有了老婆,打广告的目的是想花五百块钱娶个妾。

2、将女人视为生育工具。

1926年,有位留美海归陈教授,打出征婚广告,要求女方三年内能生出三个娃。

「三年之内,自问能可为鄙人生得子女三人以上者,并使鄙人可不得生纳妾之心欲者最为合格。」

3、男人没原则起来比女人更可怕。

一些贫穷的民国男子,会主动打广告,声称乐意入赘到女方,或者过继给无子的富豪——也就是说,打广告给自己找爸爸!

在广告中,他们通常会声称自己「年轻貌端」、「性格大方」、「肄业沪上某著名大学」、「现任某校教授」,甚至有国外留学经历,但真实情况就只有天知道了。

民国求入赘、征求父母广告

概括一下,民国人的征婚槽点,和现如今差不多:

男的:骗婚、大男子主义、凤凰男。

女的:只认钱,甘当小三(妾)。

但不论男女,打起广告来往往只看条件,不看感情。

用李宗盛老师的歌词概括:

男人大可不必百口莫辩,女人实在无需楚楚可怜,总之那几年你们两个没有缘。

征婚的男女各自试探怀疑,而征婚广告本身也很招奇葩:

1、看征婚广告的,往往不是正经人。

有个叫金不同的人,就记录了一段他同学的奇葩征婚经历。

这位同学一直没找到对象,就去报上登了征婚广告,很快就收到了七封回信。

打开信一看,同学就惊呆了:

一封信说:你要老婆,往妓院去找。

一封信说:我家老妈子,芳龄六十二,正适合你。

还有一封信说:这是我的照片。再一看,信里附了张仕女月份牌。

后来,该同学成功找到对象,决定报复社会,于是伪装成女性发了条征婚广告,很快就收到了二十二封男子的回信。

来信的每个男子都有正当职业,收入颇丰,很多人还附上了照片以示诚意。

看着这些可怜的应征男子,女装大佬哈哈一笑,深藏功与名。

有这么多人不把征婚广告当回事,其筛选到的客群也就可以想象了。

2、婚骗横行,一山更比一山高。

1930年代末,有个叫程瑛的女子,登征婚广告后认识赵某,并开始同居。

一年之后,赵某仍未与程女士完婚,再一细八,这赵某家里早娶了太太,程女士一怒之下,就把他告上法庭,说他「以诈术引诱成奸」,要求赔偿各种精神损失费XX元。

谁料被告方赵某也找上律师,八出程女士的黑历史——额地个神,这程女士也不是善茬,和赵某同居前,曾以各种化名骗婚多次,总计结婚十次以上,骗婚对象包括法院院长、县长、医生、军队参谋……

程瑛骗婚被报道

民国电影《假凤虚凰》就取自这种骗婚桥段:女主角是生活拮据的寡妇,却在征婚广告中自称是华侨富翁的女儿,想找个有钱人摆脱窘境;应征的男主角则是客串总经理的穷理发师……

即便是正常的征婚,也会碰到种种问题。

有民国男子吐槽:很多女人希望登完广告见个面就迅速结婚,但男方心里委屈啊,我们才第一次见面,你就要订婚?能不能多互相了解了解,做不了情侣做朋友也行啊!

总而言之,征婚广告并没有解决民国人的个人问题,倒是成了社会话题。

民国商家常以「征婚」为噱头打广告宣传,图为「忽苏尔」气喘药征婚广告。

1981年,一位叫丁乃钧的数学老师,在报纸上登出了征婚广告,被称为「新中国征婚第一人」。

丁老师与一位应征的姑娘结婚,但没过多久就离婚了。

「求婚人丁乃钧,男,未婚,四十岁,身高一米七。曾被错划为右派,已纠正。现在四川江津地区教师进修学校任数学教师,月薪四十三元五角。请应求者来函联系和附一张近影。」

再然后,征婚广告的形式就更多样了:

从报纸夹缝小广告到百合网,从人民公园的相亲角到社交APP上的优质男女推荐,人们变换着法子给自找对象。

但苦恼依然是永恒的:

人人都喊着缺对象,但打征婚广告根本找不到对象。

参考资料:

1、HuffPost:The History of Online Dating From 1695 to Now

2、Daily Mail:Gentleman seeks lady of soft lips and full bosom...From the hilarious, the heartbreaking, the surprising history of lonely hearts ads

3、The Guardian:Finding your Valentine – 17th century-style

4、Insider:People are swooning over this resurfaced 1865 dating ad where a man is trying to find a wife

5、曹晨《<申报>视野下的征婚广告研究》

6、赵良坤《近代中国征婚广告探析——以<大公报>为例(1900-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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