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小编夜跑的时候遇到了一起纠纷,果断上去围观。
这是一起交通事故,就在卫河边的一条小道上,道路宽度只能容纳一辆三轮车通过。
当事者是骑三轮车的大叔A,和骑共享单车的阿姨B。听口音大叔A是从外地过来新乡务工的,应该是村里人说话稍显笨拙。B应该是地道的市里人。
他们俩相向行驶,A说是B自行车檫着路沿石摔倒的,B说是A的车把她碰倒的。B倒地后A连忙把她扶了起来。B称自己浑身都疼,怀疑自己腿骨折了。
事故队叫来的拖车人员试图劝说他们私下和解。直接被B的老公怼的无话可说“你又不是警察,你就是想挣个拖车钱” WHAT!人家想挣拖车钱会劝你们和解?
之所以把拖车队的人叫来,是因为他们之前私下和解没谈妥。貌似是B直接要人家赔偿一千多的检查费。A说没钱,说愿意赔偿一百元。B两口都不同意。
吃瓜群众大叔甲直接怼B”你就指望这一千多块钱过下半辈子了,看着你这人就恶心”“恶心你就跳卫河啊”......对骂了几分钟,占得上风的大叔甲从容离去。
这时吃瓜群众乙抛出一句“这一扶三辆奔驰车没了''然后也走了。
吃瓜群众丙”怎么不怼死她,要是我就直接走了“说的有点偏激了。
吃瓜群众丁大姐”这女人真矫情”
舆论一边倒。
一会警察来了,看了一下现场,没发现擦碰痕迹。警察问他们愿不愿意和解,不和解就上法院。双方都愿意和解但是就赔偿问题达不成一致。A说愿意赔偿一百,B说要做脚,腿,肋骨几个位置的片子,再做个CT也就一千多块钱,没几个钱。我真是有点看不过去,这起事故还不一定谁的责任呢,开口就要人家出一千多,还口口声声说没几个钱。人家离家到外打工能挣多少钱。
然后警察就说了,你做ct的话就不用拍片子了,并且你能一直站在那说明腿没有骨折,基本确定最多软组织损伤没啥事,就做一个肋骨CT就可以了。过程中B老公还一直想要强加检查项目。真是无语。
最终结果,大叔A支付B300元的检查费用。(钱是大叔找朋友借的)
就林荫小道,边上都是草地,摔倒能有多大问题,何必纠缠不休呢
在这里为警察叔叔点赞。
如果我是大叔A我连100块都不想给。大家对这件事是什么看法呢?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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