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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来说说我的暗恋。

时隔这么久,上一次心动的场景我仍然清楚的记得,我们不在一个班,高二下半学期,已经很久没在校园里看到他的我,下午去上学,因为去得早,所以学校里还没什么人。那是教学楼的一个拐角,我走着,到达拐角还有一段距离,突然眼睛聚焦了,我停下脚步,感觉心脏突突突突地往胸口上撞,就要从胸口跳出来了,血液从身体各处涌上大脑,手心一凉,扑通扑通的声音在脑袋里形成了3D环绕音效,我看见一个穿着橙色羽绒服的男生走到拐角,因为他经常穿那件衣服,所以导致我对橙色的衣服都格外关注,我确定那就是他,他瘦瘦的,走路还是很自信洒脱的样子。我回过神来,又快步走上去赶上他,在他身后走着,又不敢跟太紧。那是喜欢他的第一年,从夏天到冬天,我抓住一切机会,走在他身后,一边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的背影,一边傻笑,有时候,又制造和他打个照面或擦身而过的偶然。

因为是卫生委员,我经常在楼道里检查卫生,每天早晨,我一边擦窗台一边向窗外望,他一般会在六点五十分左右到教学楼,我算着时间,等他快到楼上的时候去洗抹布,这样我就又能看到他了,这也是我那么兢兢业业的原因之一。我的高二就是在这样一天天的期待中度过的。

高三因为身体原因他更是不怎么来学校了,所以我也不抱有能够再看到他的期待了,倒是有好几次吧一个一晃而过的背影错认成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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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的我每天就像个偷偷摸摸的小贼,希望能离他更近一点,再近一点,想要了解他,却从来不敢真正靠近他。

喜欢这种感觉,还真是奇妙,世间那么多人,或俊俏或平凡,或阳光或阴郁,我偏偏一眼看到了你,从此就再也移不开视线。

我和他的唯一联系是周杰伦,他送给我的《彩虹》,一字一句我记得清清楚楚,他送给我的是对来自朋友的关心的感谢,而我想要的,是他心口上的那颗朱砂痣,可是他永远给不了。“我唱这么走心,却走不进你心里,在人来人往找寻着你,守护着你,不求结局。”

暗恋从头到尾都是一个人的狂欢,一个人在他看不见的地方尝遍所有喜怒哀乐,而那个人从来都不知道自己的一颦一笑时刻牵动着另一个人的心。

现在我不会经常想起他了,虽然已经决定不再期待,可是我仍然遗憾,没有勇气和他面对面说过一句话,甚至打个招呼,可是如果让我回到过去,我仍然会那样做吧,面对他,我永远都是那么怂。那时候的举动在别人看来可能有点傻,可是想着那时候是这些让我每天都有所期待,虽然和学习没什么关系,但好在也是满腔热情,让我曾经活得像个正儿八经的怀春少女一样,又有什么好后悔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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