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农村土地的确权工作即将完成,完成确权的土地可以登记造册。近日不少朋友在后台询问小编出嫁女是否有权继承父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出嫁女在土地平权的权利分配上是否和其他权利主体具有同等法律地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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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农村划分责任田、口粮田等以及批准宅基地,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益,同时妇女结婚、离婚后,其土地权益应当受到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农村家庭土地承包是以户为单位进行承包的,出嫁女结婚后如果户口没迁就还有承包权,如果户口迁走了就不是本集体经济的农民了,也就没有承包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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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第三十条还有一条规定就是“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也就是说出嫁女户口迁到男方所在的村,但是男方的村集体没给你分土地,那原来的村就不能剥夺你的那份承包地,无论如何只要你还是农村户口就理应获得一份承包地。

但是,如果在出嫁之后,又在新居住地拥有了土地承包权益,在父母去世之后,则不能够继承父母的土地承包权益,父母的承包地如果没有其他子女继承,则土地会被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