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代初,舅舅高考落榜回家后,凭借自已对生意的敏锐性,把家里两间临街的房子收拾一番,率先在村里开起了小买部,里面油盐酱醋什么都有,可谓是真正的杂货铺子。

村里一位老人看舅舅年青有为,主动说媒,把他远在二三百里外的外甥女(后来成了我的舅妈)介绍给了舅舅。

年轻时的舅妈长的水灵灵的,两根黑黝黝的麻花辫搭在肩上,一双大眼睛扑闪着羞涩的光芒;舅舅则一米七八的个头,腰板直挺,棱角分明的五官帅气逼人。美女爱英雄,两人第一次见面就相互看上了眼,互换了定情物,舅妈送给舅舅一双绣着鸳鸯的鞋垫;舅舅送给舅妈的则是外婆早早准备好的一件带着刺绣的外套羊毛衫。

那个年代,交通、通讯都不发达,舅舅和舅妈相隔了几百公里的路程,路途遥远,两人一年只能见一两次面。当时,两家都是大家庭,两人见面后碍于家里人多,呆在一起的时间并不长。所以,从认识到结婚,两人除去外表外,内在了解的特别少。彼此间所有的了解,都来自媒妁之言。

结婚前,在舅舅的想像中,舅妈以后一定是一位聪明、灵利,能对他的生意有所帮助的女人;舅妈则想像舅舅是一位善解人意、体贴宽容,对她疼爱有加的好男人。

只是,结婚后,所有的想像都被现实打碎了。

舅舅所有的脑细胞都为做生意而生,就是几块钱的生意他也会看在眼里、抓在手里,他的目标是继续扩大小买部的规模,让钱生钱,挣个钵满盆满;而舅妈从小生于一个传统的农耕家庭,她是一个金钱观念比较淡薄的女人,在她的思想观念里,女人只需烧火、做饭、照顾好一家老小,至于挣钱那是男人考虑的事,对于花钱,她认为够用就行,就算手头紧张点也没什么。

因为两人的三观不同,结婚后,两人发现,彼此都不是自己想要的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