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国投曹妃甸港口发布通告显示,将从7月15日开始,港口将对部分客户收取超期堆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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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显示,随着煤炭港口库存持续上涨,部分客户长期占用场地,中转效率低下,造成煤炭滞港、自燃、港口堆存资源浪费,严重影响了铁路煤炭运输和港口接卸秩序。鉴于上述情况,为了加速煤炭中转,保障路港煤运通道畅通,根据国家发改委保证煤炭运输相关工作要求和铁路疏港指示精神,公司决定对部分客户恢复收取超期堆存费。

港口对于客户也提出来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客户,将采取收费政策。

其中包括年度中转量低于100万吨;长期占用垛位,中转效率低较低;发运零散、单堆,造成港口资源浪费;不能履行铁路、港口发运 相关规定和程序进港的客户都在收取堆存费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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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我国环渤海港口合计发运煤炭3.52亿吨,同比增长1250万吨。其中曹妃甸三港(国投曹妃甸、曹妃甸煤二期、华能曹妃甸港)发运煤炭同比增长1080万吨。进入六月份,下游电厂补库需求持续增加,环渤海港口煤炭拉运量增加,煤炭市场保持旺盛态势。进港煤炭资源将主要集中在大型煤企发运的长协和市场煤上秦皇岛、曹妃甸进港煤炭资源将呈增加态势。

数据显示,7月5日,曹妃甸港口的库存达到470万吨,同比去年增加量174.3万吨,有了很大的提升。从5、6、7月份数据来看,进入7月份,曹妃甸港口的库存大量攀升,相比6月份最低位库存329.3万吨,目前也已经上涨了140.7万吨。由此可见,港口收取库存堆存费,也是迫于压力。收取费用后,曹妃甸港口的库存将陆续出清,提高港口的煤炭的运转效率,下游贸易商将按需采购,或对煤炭供需有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