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星到极致是一种病吗?准确而言,追到不能自已是一种较为病态的行为,因为人是有自己的生活轨迹的,频繁的“越轨”会造成原有生活方式的失衡,而在追的过程中,消费的并不是明星本身,而是明星所延伸出来的文化符号,这种文化符号是粉丝所消费的全部内容,不论是机场守候者,还是私生饭,本质上都是对消费欲望的遵循,渴望通过种种极端的方式进行自我表现。

在建国伊始,是不存在明星这种物种的,只有各级文工团、各级电视台主持人,或者是“人民艺术家”,在国家权力全面覆盖的情况下,没有任何团体和个人可以以自我的形式存在,老电影中的角色是没有严格的“主配”之分的,革命分工各有不同,但大家都是平等的,不存在谁的粉丝多谁的少之分,流量什么的,更是无稽之谈,老老实实演好角色,本月工资才有着落。

此后,春晚扮演了娱乐、选秀雏形的角色,像今天被批评只能炒网络热词的尴尬状况不同,刚开始的央视春晚是具有极强的“造星”能力的,最为广大人民群众熟悉的,就是“一把火”,火了费翔,火了大兴安岭,今天的粉丝是无法想象当时费翔的所受欢迎程度的,因为那是真正的全民偶像,今天的流量艺人其实最多覆盖关注自己的年轻人和学生群体,全民受关注度差的很远很远。

但时过境迁,进入新千年后,大陆经济迅速攀升,港台娱乐业纷纷北上和来大陆,这不是产品或“明星”本体的挪移,而是整个娱乐业从业者、从业标准,当然包括艺人的到来,这时候的大陆娱乐业比较尴尬,因为“制造”明星的权力并不在大陆人手里,事实如此,这时期,琼瑶剧和金庸剧都被视为收视率保证,是的,这时候的明星制造机还是电视。

但又时过境迁,到了互联网时代,到了移动互联网时代,欧巴都无力的,当然,欧巴的无力和政治、本土娱乐业崛起都有关系,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大陆娱乐业从业者已经学会了自成一套的玩法,这时候的明星制造者是BAT,对,互联网巨头不会放过任何有流量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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