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己主义观点的诱惑有两个来源,一是心理上的,另一个是逻辑上的。人们否认利他主义存在的一个原因是,反思自身时,他们怀疑他们自己的动机的纯粹性。我们都知道,当我们的行为看上去很无私时,背后可能仍有其他的原因:将来会得到好处,落得好名声,或就是因为显得无私会让自己感到自豪。如康德和弗洛伊德所观察到的,人们真正的动机是隐藏着的,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即使我们认为自己的行为完全是在帮助他人,那也可能并非那样做的真正理由。利己主义心理学上的解释就是,人们对自己或他人的动机持一种谦卑或怀疑的态度,另外,否认利他主义的可能性能为自己自私的行为提供方便的借口。如果每个人都是自私的,我们就不必对自己自私的行为感到愧疚,或需要去加以改变。

利己主义逻辑上的诱惑是,看上去无法对它加以反驳。不管一个人看上去是多么利他主义,总是有可能想象他是出于利己的动机。这么说来,一个人之所以跳下地铁去救人,是因为他不想因为不去救人而怀有负罪感;一位医生放弃舒适的生活去偏远的地方照顾艾滋病人,他做了他想做的事情,因此从显得自我牺牲的行为中得到了满足。所以,利他主义都是比较狡猾的自利行为。

利己主义的不可辩驳看上去是它的优点,但在科学哲学家看来,这是它致命的缺点。一种想要对世界说点什么的理论应该是可以证伪的,应该可以被检验从而证实它的真伪。如果所有的事态都跟利己主义一致,那利己主义就等于什么也没说。

利己主义拥有诱惑力的一个相关的原因是18世纪英国主教约瑟夫·巴特勒所说的欲望及其满足的含混性。利他主义者为帮助他人而帮助他人,不是把帮助他人当做满足自己的手段。弗吉尼亚理工学院那位教授希望他的学生不被射杀,并奋起救了他们的生命。他成功了,所以他的欲望得到了满足。但他不会感到满足,因为他已经牺牲了。由此看出,一个人的欲望得到了满足,并不能推导他的精神状态或幸福获得了什么好处。当我们的欲望得到满足时,我们通常会体验到满足,当我们做好事时会感觉很好,但这并不等于我们做好事只是为了得到这种感觉。实际上,如果我们不是为了帮助他人而帮助他人,就不会有那种感觉。

常识告诉我们,有些人比其他人更乐于助人。利己主义说,这种差异是虚幻的,说到底,每个人都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行动,这与我们的道德判断不一致。我们还看到,慷慨大方的人不一定就会比自私的人受更多的苦、不太能全面发展,利他主义者还比自私的人能够获得更多满足,自我实现得更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