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聚焦】
● 河南通报考生答题卡被调包:不存在调包和模仿笔迹(中国新闻网)
据中共河南省纪委、河南省监察委员会官方网站消息,近日,网上出现“河南四家长质疑考生答题卡被调包”信息,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经调查,4名考生各科高考场次的试卷和答题卡,不存在人为调包试卷和答题卡现象。此外,没有发现省招办干部朱某某、于某存在举报反映的滥用职权、组织高考作弊等违规违法问题。
● 国家医保局:14种抗癌药将迎新一波降价(新华网)
国家医保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和采购价格调整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抗癌药相关企业将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向各省级药品招标采购部门提交调价申请,各地药品招标采购部门要加强与企业沟通,及时按照新价格公开挂网。预计9月起,患者可陆续买到降价后的抗癌药。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进一步加大广告监管执法力度(新华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对近日媒体报道的虚假违法广告问题高度重视,已在前期工作基础上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大广告监管执法力度,核实处理报道中所涉及的具体案例,督导有关属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
● 教育部:“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调整为“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新华网)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了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教育部有关负责人10日表示,办法对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进行了系统全面规定,将“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调整为“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按照办法,国家公费师范生享受免缴学费、住宿费和补助生活费政策,通过双向选择等方式切实为每位毕业的公费师范生落实任教学校和岗位。
【律界动态】
● 北京律协与怀柔区司法局、怀柔区律师协会进行座谈交流(首都律师)
8月10日,怀柔区司法局副局长韩廷华,怀柔区律师协会会长于景光等一行到市律协座谈交流。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副秘书长周凯、办公室主任杨孟涛等参加会议。会议由高子程会长主持。会上,高子程会长就市律协基本情况和年度重点工作等进行了介绍,韩廷华副局长、于景光会长分别介绍了今年6月怀柔律协成立及协会成立后的主要工作设想,与会人员围绕如何加深市区律协的工作联系、协调和配合等进行了交流。
● 山东省律协出台律师调解管理办法(山东律师网)
近日,山东省律师协会制定出台了《山东省律师协会律师调解管理办法》。《调解管理办法》是贯彻落实省高院、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一项具体举措,也是省律师协会出台有关律师调解工作的首个行业规范,对律师在调解工作中应遵循的原则、注意的问题、行为规范和工作纪律作了明确规定。为律师调解工作提供了行为准则和基本遵循,为推动律师调解工作的有序开展,健全完善律师调解制度,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保障。
● 江苏省法律服务从业人员首次执业审批取消无犯罪记录证明(江苏律师网)
从8月1日起,江苏户籍、首次申请从事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执业的人员,无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品行良好证明。《律师法》规定,申请人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从现实情况来看,不少申请人为了开“无罪证明”,东奔西跑多次,办理花费大量时间。
江苏省司法厅推进减证便民,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现与公安系统建立对接可核查申请人犯罪记录信息,无需相关人员提供犯罪记录证明,免去行政相对人往返派出所之痛。同时,以个人承诺的形式取代品行良好证明,如发现不实,将与个人信用体系挂钩。
● 嘉兴成立首个涉军法律服务中心(神州律师网)
建军节前夕,嘉兴市首个涉军法律服务中心在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成立。
据悉,兴嘉律师事务所涉军法律服务中心成立后,将为部队、军人等积极提供部队基层普法宣传教育、军人军属维权法律援助等公益性法律服务,在诉调对接、诉访分离中,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及时高效地化解涉军矛盾纠纷。
为了更有效的服务部队和官兵,该涉军法律服务中心还将主动对接驻嘉各部队,建立微信群,通过线上和线下的双向活动,及时为官兵们提供针对性的法律服务。
【大案要案】
● 广西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原院长周钦一审获刑十一年(中国法院网)
8月6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人民法院依法对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周钦(副处级)受贿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被告人周钦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被告人周钦向钦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退出的赃款156.6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被告人周钦尚未退出的赃款5254651.82元,继续予以追缴,追缴后,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 中央巡视组原副部级巡视专员张化为受贿案一审开庭(北京高院)
8月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央巡视组原副部级巡视专员张化为受贿一案。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2006年至2014年,被告人张化为利用担任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组副部级巡视专员、中央巡视组副部级巡视专员、中央第一企业金融巡视组副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房产销售、职务提拔、案件调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妻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字画、金条、玉石、珠宝首饰等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284万余元。
法庭上,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化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张化为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被告人的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5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 湛江杨车龙等21人涉黑案二审宣判(人民法院报)
8月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诉人杨车龙等2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妨碍公务、非法拘禁、容留他人吸毒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杨车龙等19人的上诉,维持原审对其定罪量刑。
● 甘肃省武都区法院开庭审理首起监察委移送起诉案件(中国法院网)
2018年8月10日上午,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武都区首例由监察委调查终结并移送检察院公诉的武都区原某财政所所长兼会计王某挪用公款一案,武都区纪委、武都区监察委、区检察院和区法院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参加了旁听。
2018年4月13日,武都区监察委员会对王某立案调查,调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