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不要用公益与红领巾炒作
“共青团中央”微信公众号8月9日消息,近日,上海臻海实业有限公司邀请日本演员苍井空作为“助学使者”,参加在云南德宏州举办的“公益活动”并佩戴红领巾事件引起网友极大愤慨。据了解,该公司是一家以“百臻堂”为商标销售男性用品的企业。(8月8日澎湃新闻)
涉事企业是打着公益的旗号,开展营销炒作活动,从而为自身牟利。其无视国家法律,无视社会公序良俗,无视少先队员这一未成年人群体的接受特点,无视红领巾的精神内涵,无视数百万少先队辅导员的职业荣誉,玷污了少先队组织的形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也反映出了涉事企业的国家和民族意识淡漠。该企业打着公益的幌子、用公益做包装,在短时间内博得高流量高关注度。不仅对社会公益毫无益处,而且违背商业道德,更有侵犯法律之嫌。在我国少年儿童心中红领巾与国旗一样神圣不可侵犯,而且少先队员是未成年人群体,该企业的做法可以说是玷污了红领巾的内涵和少先队的整体形象。
红领巾的作为国旗的一角,和国旗一样具有明显的特殊象征意义,有着不容侵犯的尊严。《中国少年先锋队标志礼仪基本规范》明文规定,“红领巾及其名义不得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以及商业活动”。既然法规对红领巾的使用有着明确的规定,那么就应该严格对待,依法处理,这不仅是对红领巾尊严的捍卫,也是对红色文化的维护,更是对国家形象的重视。
红领巾的含义是用革命先烈的鲜血染成的,它代表着无数英雄的心血。红领巾是红旗的一角,象征着革命的胜利。之所以要佩戴红领巾,是让少先队员铭记历史,不忘革命先烈,常怀爱国之心。1949年10月13日,中国共产党委托儿童团建立全国统一的少年儿童组织——中国少年儿童队。少先队继承了革命战争年代儿童团的优良传统,与过去的儿童团一样,用红领巾作为自己的标志。每个少先队员不仅要佩戴红领巾,而且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红领巾的荣誉,并为红领巾不断增光添彩。
企业应该正确理解红领巾的精神内涵以及红领巾的深远意义,通过弘扬红领巾精神的公益活动与消费者沟通,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从而提高品牌美誉度。但是该企业过度应用公益营销,导致其失去了原有的性质,成为了哗众取宠的“作秀”,致使企业形象被破坏,失去了消费者信任,最终只会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公众一次又一次失望,最终受害的还是整个公益行业。
我们希望全社会共同尊重和爱护红领巾等少先队的形象标志,保护处于成长期、处于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形成期的孩子们健康成长的环境。希望企业在参与公益的时候,能够真诚的拿出爱心来做事,而不是用各种利益甚至不良的动机制造话题,裹挟、炒作公益的形象。同时我们希望社会各界继续共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这样的行为。
翟继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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