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缴存了住房公积金,都无条件可全额提取。到账后再收费。”这类非法中介协助缴存职工以虚假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收取高额手续费等现象不但要严查,佛山还对此公开市民举报热线。日前,佛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据了解,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全面牵头和号召的系列“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除了住房公积金使用方面,还包括建筑市场领域、房地产市场领域、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和城市规划建设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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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举报非法中介渠道

下半年以来,佛山在治理楼市乱象和保障房地产市场规范方面,动作频频、连出重拳。

本次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通告》,是在7月底佛山九部门印发《佛山市关于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特别提到维护公积金管理秩序之后,再度规范住房公积金市场。

上一份《方案》主要针对加强银行、房地产企业对于个人公积金贷款的监督管理。其中,特别提到加强对银行发放公积金贷款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银行能依规按时发放公积金贷款;配合住建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行为的监督、查处。

而本次《通告》重点打击非法中介协助缴存职工以虚假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收取高额手续费等现象,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功能。

同时,《通告》发布了包括举报热线和举报邮箱等多个举报方式。

建立缴存职工个人信用档案

就在前不久,广州公积金也就此发布了通告,严厉打击非法中介。通告称,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及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截至发文,已经终止了57家非法中介的住房公积金业务代办资格,并将继续联合有关部门加大查处力度,打击骗提骗贷行为。

同时,不仅仅对非法中介加大查处力度,对于涉嫌伪造资料的个人也将记载个人失信记录。通告称,经查实违规提取行为的将被停止提取和贷款资格五年、记载个人失信记录。因为“这种行为助长了非法中介的黑色产业链,扰乱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

不仅仅是广州,各部门在全省范围内也已经联合发布了违规提取公积金将被记载失信记录的处罚措施。

上个月发布的《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特别提到,加强内部管控,建立信用制度,首先要将审核工作贯穿到提取业务全过程,在提取期内也要增加核查、抽查工作,尤其在管理中心取得新的信息查询渠道之后,对已审核通过的提取业务进行再审核。

同时,各地必须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歀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建立缴存职工个人信用档案。对于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要记载其失信记录,并将记录随资金转移接续而转移。

采写:南都记者 路漫漫

延伸

省住建厅启动系列整治

严查收取“地盘费”与“管理费”

就在本周一,省住建厅对全省各建设企业及从业人员发文,号召各企业和个人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调动广大职工的力量,提升广大职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深挖涉黑涉恶线索,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的犯罪行为,切实净化市场环境。

其中围绕包括建筑市场领域、房地产市场领域、住房公积金使用、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和城市规划建设等方面,以及除此之外其他方面的涉黑涉恶问题。

在建筑市场领域,包括黑恶势力恶意竞标、强揽工程;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强迫他人提供或接受服务,收取“地盘费”、“管理费”,阻止施工,扰乱施工秩序;在建筑垃圾清运、施工渣土运输中阻拦施工强揽生意;垄断砂、钢材、混凝土等建材供应,强迫交易收取“保护费”等。

关于房地产市场领域则特别提到,重点打击房屋征收过程中采取暴力威胁和停水、停电、停气、断路等非法方式胁迫搬迁或者煽动闹事;房地产中介公司利用合同欺诈恶意骗取佣金、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租户、强制上涨或恶意克扣租金押金;物业公司勾结社会人员滋扰业主,以暴力手段阻碍物业项目正常交接等。

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方面,为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格和补助资金,诱骗、逼迫农户上缴回扣;骗取棚户区改造补助资格和补助资金等。此外还有在城市规划建设方面,对干预容积率调整、项目规划审批;实施违法建设,以暴力手段阻碍城市管理执法,为占道经营、违法建设等充当“保护伞”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举报方式

一、管理中心举报邮箱:fsgjj@foshan.gov.cn

二、举报电话:8 3 0 3 5 9 9 5 (市扫黑除恶办)、12388(市纪委监委)、82503949(管理中心)

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互动交流-扫黑除恶举报:

(http://w w w .gdcic.gov.cn/S ubject/shce/default.htm 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