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汕头露露诉承德露露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一案,对于此次汕头露露的起诉,承德露露在8月18日公告中认为,上述备忘录的签署未经过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股东大会程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程序,国有资产审批程序等任何法定程序。并且,签署人王宝林同时兼任露露集团、露露南方董事长职务,王秋敏同时兼任露露集团、露露南方董事职务,均属关联人;香港飞达企业公司是露露南方的外方股东,两公司是关联企业。就此牵扯出南北露露从“一母同胞”到“兄弟阋墙”的20余年纠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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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1996年3月,销售重地在北方的露露集团为开辟南方市场,决定与香港飞达企业合资成立汕头露露,双方分别持股51%和49%。1997年,露露集团在国企改制过程中单独成立了上市公司承德露露。为了让承德露露顺利上市,露露集团将汕头露露51%股权作为优质资产注入其中,汕头露露也因此转变为承德露露的子公司。

汕头露露《本是同根生 相煎何太急》一文对于南北露露的关系这样表述:“在承德露露旗下时,‘露露’商标属露露集团所有,露露集团统筹安排汕头露露和承德露露两家公司使用‘露露’商标。露露集团将‘露露’商标使用权和专利使用权作价10%投入到汕头露露,并以此作为汕头露露成立的宗旨和主要合作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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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询工商信息发现,目前汕头露露由香港飞达企业公司持股85%,法人林维义持股15%。承德露露控股股东为万向三农集团,占股40.68%。露露集团由佛山市南海润基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2%,承德露露持股30%,福州开发区西河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8%。三家公司之间已无股权联系。

双方在上诉中都没有拿到好处,为什么还要坚持互相伤害呢?

其实两个露露的日子都不好过。承德露露产能“一成不变”也被质疑控股股东不作为。10年前,同为植物蛋白饮料的“六个核桃”产能只有2万吨,现在已超过100万吨。而承德露露近年产能一直维持在20万吨左右。然而汕头露露的销售更加惨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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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对汕头露露来讲,与承德露露的商标纠纷是关乎生死存亡的大事,不敢轻易放弃。从目前业绩看,双方已在纠纷中尝到了苦果,而随着汕头露露起诉承德露露,双方矛盾将达到高潮,未来或出现两败俱伤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