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年底,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纪委监委收到了群众举报,反映下应街道河东村党支部书记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应根康低价出租村集体资产,借此“吃拿卡要”。负责该街道的第二纪检监察室多方核查,苦查两月,应根康受贿重要问题被突破。(中央纪委国家监察网站 9月11日)
群众利益无小事,整治群众身边贪污腐败,不放过任何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应根康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年轻时,他当过兵,做过生产队长,搞过企业,后来被村民请回村里做书记,一干就是3届。带领着落后村发展经济,四年就让村级收入增长了近两倍。村里实行股份制改革,大家选举他作为村经济合作社董事长。这样一位勤恳为民的好干部,最终没有经受住金钱的诱惑,走向了犯罪的深渊。过了退休年龄的他,本可以享受着儿孙绕膝的天伦之乐,可现在他只能对着铁窗流下悔恨的泪水……
将村级资产未经招标的情况下,直接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租金出租给别人,一开始是真的抱着为村集体增加收入的心态,为村里赚到了第一桶金。租赁期满,和承租者成为了“朋友”,打下了友情基础,以远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继续出租,只是因为其每年不间断的送礼,等到村民举报,纪检出手,攻守联盟溃不成军之后才恍然大悟:天上果然不会掉馅饼。
村民选举出来的书记,那不仅仅是单纯的选举,寄托了村民的信任和殷切希望,是一份责任,也是压力,如何打理村内各项事宜,能够带领村民走上共同致富的道路才是村干部应该考虑的,而不是利用非正当手段,富裕了自己,坑骗了村民,最终落得个百姓失望,人才两空的下场。
整治贪腐不能放过群众身边的贪污腐败,往往村级里的“蝇贪蚁腐”是最容易被忽略掉的,纪委机关还是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力度,保持“驰而不息、久久为功”的坚决态势,释放“莫伸手,伸手必被抓”的强烈信号,让贪污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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