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为躲3万元赔偿 佛山这家公司竟然玩“改名换老板”的花招

佛山一公司为躲避劳动纠纷赔偿,竟改换公司名称,办理工商注销。还在南海法院强制扣押时,公开进行阻挠,最终在法院增派2支执行力量后服软。

公司败诉,赔3 万余元

2017年4月8日,佛山市南海某轩门窗公司和其原职工韦某,因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以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发生劳动合同纠纷,该公司遂向南海法院提起诉讼。

南海法院判决,该公司与韦某存在劳动关系,并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29048元,以及经济补偿金3572元,给予韦某。

但此后,该公司并未履行,韦某遂向南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拒不赔偿,公司改名换“主”

南海法院里水法庭调查发现,被执行人于2017年8月18日,将佛山市南海某轩门窗公司,变更为佛山市南海某诺门窗公司;原法定代表人陈某丽,变更为林某福。

2018年1月10日,里水法庭向被执行人的股东之一潘某智,送达执行令和传票,但该负责人拒不到庭执行谈话。

法庭同时摸查被执行人财产情况,2018年1月10日,在某诺门窗公司经营点,查出其仓库有一批铝型材,于是次日依法查封3吨铝型材。但现场并未找到其负责人,某诺门窗公司,也不配合法院执行。

2018年3月13日,被执行人为规避法院执行,竟未经清算,恶意办理了工商注销手续。

法院强制扣押遇阻,增派2支团队

此后,法院5次前往该厂,均未找到人。法院决定,对某诺门窗公司经营地点封存的铝型材,现场强制扣押,并调派6名法警,协同执行。

执行中,现场出现多名某诺门窗公司员工,还有一名自称出租厂房房东的男子,围堵、阻扰法院扣押。执行团队立即请求现场增援。指挥中心随即协调2个执行团队,前往支援。

增援力量赶到后,房东终于意识到,自己聚众阻挠执行的违法行为严重性,提出可以去银行,提取现金代被执行人支付相关执行款项。

提取现金过程中,书记员从其拿出的身份证上发现,这名自称房东的男子,正是佛山市南海某诺门窗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福。“露馅”的林某福无法再抵赖,只能表态按照生效裁判文书,全部履行以避免被司法拘留。目前,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