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执行有妙招 找人查物更精准

——乐至县法院“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机制初见成效

针对被执行人采取“推、躲、拖”等方式逃避执行,导致案件执行中人难找、物难寻等问题,2018年5月,乐至县法院在全市首创悬赏执行保险机制,与保险公司签订“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战略合作协议。目前,“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机制已逐渐发挥出破解执行难的机制优势。

近日,被执行人陈某慑于法律威严、迫于舆论压力,主动联系执行干警,并委托其亲属将执行案款转交给申请执行人杨某辉。被执行人陈某与妻子唐某蓉因经营生意缺少资金,于2014年6月10日向申请执行人杨某辉立据借款40000元,唐某军为该借款提供保证责任担保。因陈某逾期未还款,杨某辉遂向乐至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生效后,又向乐至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多方查找,三被执行人均下落不明且无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杨某辉得知乐至县法院已联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乐至支公司创设“执行无忧”悬赏保险,且只需交纳悬赏金额10%的保费,就可向社会发布悬赏执行“通缉令”的情况后,遂向乐至县法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并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随后,乐至县法院即刻将附有被执行人详细身份信息及照片的悬赏公告张贴至法院公告栏、被执行人住所地村委会,同时向社会媒体发布。陈某的亲属看到法院发布的悬赏公告后,立即告知被执行人陈某,最终敦促陈某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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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执行人居住地村委会张贴悬赏公告

乐至县法院在悬赏执行工作中引入保险杠杆,有效动员整合社会力量参与基本解决执行难,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截止目前,面向社会发布10份悬赏执行公告,其中兑现悬赏金额10000余元,实际执行到位案件3件,控制失信被执行人2人,进一步压缩了被执行人的 “生存空间”,有效缓解申请执行人的执行风险,切实保障案件的执行效果。(雷曜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