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人高佩罗,高罗佩是荷兰职业外交官,通晓15种语言,曾派驻泗水、巴达维亚、东京、重庆、华盛顿、新德里、贝鲁特、大马士革、吉隆坡等地,从秘书、参事、公使到大使,仕途一帆风顺。但大放异彩的却是其业余汉学家生涯并以此流芳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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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仁杰(630年-700年11月15日),字怀英,并州太原(今山西太原)人,唐代、武周政治家。

牛刀小试,初露锋芒

狄仁杰唐贞观四年(630年)生于并州(今太原)。显庆元年(656年),26岁的狄仁杰通过科考,出任汴州的判官。积累了将近20年的断案经验后,上元二年(675年)调到中央当大理丞,负责复核全国各地的判案。

狄仁杰只判案不查案

狄仁杰上任时,积压的案件非常多。他奋战了一年,把积压案件全都清理了,涉案人员达17000人之多,事后竟无一人喊冤。

共历任汴州判佐、并州都督府法曹、大理丞、侍御史、度支郎中、宁州刺史、冬官侍郎、文昌右丞、豫州刺史、复州刺史、洛州司马,以不畏权贵著称。

不过,说来也可笑,狄仁杰竟然是先在海外火了……

高佩罗曾在重庆外交秘书、参事。

偶然之间高罗佩读到了《武则天四大奇案》,他对主人公狄仁杰屡破奇案大为折服,认为书中所描写的中国古代法官的刑事侦讯本领,比起福尔摩斯、格雷警长等现代西洋大侦探来,均有过之而无不及。

于是,他着手将《武则天四大奇案》译为英文,又以狄仁杰为主角用英语创作了《铜钟案》。

高佩罗本来想先著作中文版,可惜中国出版商表现并不积极……

所以很遗憾,判案如神,无一冤案,狄仁杰的威名先是海外家喻户晓才流传回我国……

《武则天四大奇案》,清末长篇公案小说,作者名已佚,共六卷六十四回。前三十回,写狄仁杰任昌平县令时平断冤狱;后三十四回,写其任宰相时整肃朝纲的故事。故事情节较为细致缜密,带有政治色彩。

然后呢,高佩罗先写了《铜钟案》,结果在西方大受欢迎,然后又一口气写了16个中长篇和8个短篇,所以有了《迷宫案》《黄金案》《湖中案》等,在西方引起了轰动,狄仁杰遂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被誉为中国的“福尔摩斯”。

上世纪80年代翻译成中文回到中国,完美的完成了“出口转内销”的华丽变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