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门一男子非法买卖易制爆化学品被捕,涉案约100吨销往制香厂

10月12日,新会公安机关对“7·18”小冈非法买卖易制爆化学品刑事案件的嫌疑人梁某执行逮捕。

7月中旬,新会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与小冈、罗坑派出所民警对辖区内制香厂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有的制香企业没有到公安机关登记备案,也没有取得相关合格的证件,就私自从黑市上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用于生产经营,脱离治安部门监管,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一走进制香厂现场就看到,一地的红色染料就像铺了红地毯一般刺眼。一捆捆包扎好的拜神香料成了一座座“小山丘”,几乎堆满了整个仓库。没有取得相关合格的消防许可,密集式堆放易燃易爆品非常容易引致严重爆炸和火灾。

办案民警二话不说,当场扣押非法易制爆化学品650公斤并迅速追查物品来源,得知这批易制爆化学品是制香厂从一名叫梁某源(男,40岁,新会区人)的男子处购来的。办案民警立即对嫌疑人梁某源展开调查,发现梁某源并不具备买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资格,但一直私自供应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给双水、小冈、罗坑镇等附近多间制香企业。

由于该案涉案企业数量多、销售量大、时间跨度长、区域分布广,新会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9月4日,民警在新会人民医院内成功抓获嫌疑人梁某源归案。为查明事实,办案民警将嫌疑人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审查。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梁某源对其非法买卖易制爆化学品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梁某源交代,为谋取私利,他在没有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具备销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情况下,自2016年以来多次从湖南省某生产化学品公司非法购进易制爆化学品共约100吨,分别销往新会区双水、小冈、罗坑镇等附近40多间制香厂,从中非法获利10多万元。

10月12日,经新会检察院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新会警方已依法对嫌疑人梁某执行逮捕,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新会警方提醒各单位企业,需依法取得合法的工商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凭相应许可证,方可生产、购买、使用和销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个人不得非法生产、购买、使用和销售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请准守法律法规,走合法正规流程,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