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六旬老人西藏游猝死 家属告旅行社索赔61万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 六旬老人花1880元参加西藏游不幸猝死,家属指责旅行社低价诱骗游客,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将旅行社起诉并索赔61万余元。11月14日,此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开庭审理。

原告方起诉书显示,2017年2月份,61岁的申先生看到了易游天下公司的“臻途联盟·桃芝夭夭西藏双卧11日游”的广告宣传,便报名参加了这次旅行,行程时间为4月1日至4月11日。4月8日,也就是行程的8天,申先生在拉萨的宾馆休息期间死亡。

“北京往返拉萨的单程硬卧价格是763元,扣除往返卧铺车票后,只剩354元,能支撑11天行程的吃住和交通费吗?” 家属在诉状中称,1880元双卧11日游完全是以不合理的低价诱骗游客。

家属称,旅游合同通篇没有对旅游者关于西藏旅游身体健康条件的任何说明、提示,特别是对年逾花甲的老人,没有提出健康安全警示。

在此前一次庭审时,曾和申先生同住一屋的游客高先生出庭作证。高先生表示,他们到达拉萨后,曾有人来给游客体检,并提出申先生身体不行,让去吸氧。但是此后也没人要求申先生去吸氧。

“第二天早上去灵芝时,他反映(高反)比较强烈,脸青紫青紫的” 高先生称,旅游期间申先生在数次喊累,喘不上气,领队还让他继续跟着走。再后来饭也吃不下几口,导游和领队明知这些情况,却没有采取任何措施。事发当天一大早,高先生屡次叫申先生没反应,这才发现他在睡觉时已经去世了。

昨天的庭审中,原告方认为上次庭审证人证言真实有效,能反映申先生的死因,以及旅行社没有尽到义务的事实。而被告方认为证人证言前后矛盾,且有主观臆测和杜撰。

被告方易游天下公司表示,公司在游客报名后、出行前、行程中多次强调过西藏是特殊的高原环境,告知游客行前进行身体检查,行中的注意事项,申先生在知晓后签署了《西藏旅游告知书》,公司已经尽到了合理告知义务。

对于原告方“低价诱骗的控诉”,易游天下公司答辩称,事发时是西藏旅游淡季,公司凭借自己的资源,再加上行程中4天都在火车上,可以大大降低成本,不存在低价诱骗的情形。

同时,易游天下公司在答辩状中请求法院追加,接待社西藏传奇国际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险以及承保意外险的两家保险公司。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