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隆隆,轰隆隆。”近日,位于义乌市佛堂镇方前村的一处设施农用地前黄色挖掘机正在“奋力”作业。由于该地承包人叶某私自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居住,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佛堂大队的执法队员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据了解,设施农业用地是指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或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近年来,义乌多处农户以发展设施农业为名,未经审批或少批多占设施农用地,甚至有人“挂羊头卖狗肉”,擅自改变设施农用地用途,严重影响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今年9月以来,佛堂政府联合执法局佛堂大队对辖区内设施农用地违法建筑开展了一轮全面清查,二个多月的整治初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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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城里人都喜欢到乡下吃点土菜感受下田园,我就想着在自己承包的地里造点房子开个农庄,也能赚点钱,没想到这个也要审批过才行。”叶某告诉记者,本来只是想取巧没想到竟是违规。“设施农用地需经过依法审批,就算是自己承包的土地也不能想建就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相关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执法局佛堂大队执法队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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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初期,佛堂工作片工作人员对辖区内农业生产企业、承包经营户等进行了全面走访排查,发现存在部分未经审批或者改变用途的设施农用地,这其中大部分违法建筑并未用于农业生产,而是用于住人、开办农庄等。为此,整治人员多次约谈相关负责人,传达违建必拆的决心,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腾空、搬离。10月中下旬,执法局佛堂大队组织人员对已腾空的设施农用地违建部分进行拆除,做到腾空一处,拆除一处。截止目前,已拆除辖区设施农用地违法建筑7处,面积约11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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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佛堂镇将继续深入开展设施农用地违建排查整治,确保不留死角,进一步加强设施农用地管理,规范辖区设施农业经营秩序,助推辖区农业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