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鲁交警大队查获一起货车非法安装标志灯具还违法载人的违法行为

为切实加大城区道路交通管控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1月20日,平鲁交警大队积极开展路面交通整治行动,查获一起货车非法安装标志灯具、违法载人的违法行为。

当天中午12时55分,大队交巡警中队民警在榆平线巡逻时发现,一辆牌照为晋FJ***1的轻型普通货车的车厢内坐着3个人,民警遂上前并将其拦下。检查发现,该货车车顶还安装一个照明灯,一些线路暴露在外。司机王某称晚上看不见道路情况,就加装了照明灯。民警告诉驾驶人:未办理《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安装使用许可证》,属非法安装标志灯具,民警责令并帮助司机对非法灯具进行拆除。

平鲁交警提示:警报器和标志灯具是专供特种车辆安装和使用的设施,是区别特种车辆和一般机动车的重要特征。只有特种车辆,如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才允许安装警报器,安装警灯、警报器只有向所在地公安局申请领取《特种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使用证》方能使用,否则,私自安全标志灯具是违法的!

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对王某因非法安装标志灯具、货车违法载人的行为给予罚款2000元,记6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