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针对8个派驻人民法庭服务全县25个乡镇87万人口,特别是未设立法庭的乡镇诉讼服务不及时的现实困局,结合“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打造便民诉讼服务联络点,逐步构建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与司法行政多部门联动、基层社区和人民群众参与”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和便民诉讼服务工作大格局,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诉讼服务“三位一体”,便捷高效利民。在县委领导下,我院与县司法局、县法学会联合制定实施《关于建立“71+N”便民诉讼服务联络点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主要是在未设立人民法庭的乡镇构建起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为中枢,各巡回审判团队、法庭为主干,乡镇司法所、法学会为支点,司法所工作人员或法学会会员担任联络点联络员的便民诉讼服务联络体系。便民诉讼服务联络点实体化运行中实行“71+N”工作模式,即推进“七个一次”固定工作,达到便民诉讼服务的“N种效果”,切实将诉讼服务的触角延伸至偏远乡镇,赢得“老百姓家门口的诉讼服务中心”品牌口碑。

二是创优完善服务环境,优质保障惠民。“71+N”工作机制确立后,我院率先推进龙溪、东山、高寺三个便民诉讼服务联络点实体化运行。为切实提高便民效率,组织干警多次到乡镇司法所调研办公场地,征求群众意见,设计改建方案,全面保障便民设施设备。先后设计民事案件流程图,用简明方式引导群众知晓民事案件诉讼、执行各项流程;采购配置一批法律法规图书,供群众查阅;制作常用诉讼文书模板与诉讼告知事项,供群众书写使用;设立公示法庭联络员基本信息,方便群众随时咨询。9月17日,龙溪、东山、高寺便民诉讼服务联络点揭牌实体运行,实行台账式服务管理模式,当月即接待来访群众12人次。

三是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稳定护民。以便民诉讼服务联络点为依托,整合司法助理员和法学会会员力量,形成“法官+司法助理员+法学会员”的“三合一”诉非衔接工作合力。联络法官收到起诉材料后,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纠纷,经当事人同意后,由司法助理员或人民调解员先行诉前调解,将矛盾化解于诉讼前。当事人持人民调解协议申请人民法院确认效力的,联络法官收到申请材料后3日内,依法予以确认并制发裁判文书。10月10日,东山便民诉讼服务联络点收到群众关于分割遗产的立案咨询后,主动引导服务当事人,采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效力”模式,仅用2天时间,有效化解纠纷,节约诉讼成本。

四是巡回办案以案释法,法治宣传近民。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契机,设立第一、二巡回审判团队,巡回审判法官在每月“法官驻点办公日”期间,进驻便民诉讼服务联络点,为当地群众提供政策宣传和法律咨询。同时,充分发挥巡回审判“审理一案,教育一片”优势,选取具有教育引导意义的典型案件,以公开审判方式,为群众上一堂生动普法课。11月初,我院第二巡回审判团队首次启用搭载有科技审判系统的车载巡回法庭,将庭审搬到东山镇政府驻地,对一件案涉4户村民切身利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案件进行巡回审判。邀请镇综治办、司法所干部及群众共50余人旁听,生动有效地引导群众增强法治观念、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