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遭丁香医生怒怼的权健公司,在深曾发生火疗纠纷案,被判赔27万

南都讯 12月25日,丁香医生、丁香园等微信公众号联合发布了文章《百亿保健帝国权健,和它阴影下的中国家庭》,在网上引发热议,随后,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布“严正声明”,称“丁香医生”微信号文章不实,而针对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官方声明,丁香园官方回应称“不会删稿,对每一个字负责,欢迎来告。”

丁香园发文中提及,通过统计了近年来各地大约20起烧伤严重的权健火疗事故,发现了它们的共同点:这些事故揭露了权健火疗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后果——严重烧伤、高昂的治疗费、可怕的后遗症。”其中提到亦有发生于深圳的案件。

南都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到该案件信息,今年5月,深圳中级法院终审的一宗案件里,因为火疗导致市民肖某某右上肢、胸腹等多处皮肤被酒精火焰烧伤,黄雅丽、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简称:权健公司)被判赔偿27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定的事实显示,2016年3月7日,肖某某在“权健自然医学美容院雅丽工作室”拔火罐时因工作人员操作不当,导致其右上肢、胸腹及后背等多处皮肤被酒精火焰烧伤,随后被送往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后于2016年3月31日出院,共住院24天,出院医嘱显示全休两周,门诊复诊换药,伤后半年可行整形手术治疗。鉴定机构鉴定结果显示,肖某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伤残程度为九级伤残。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一审龙岗法院认定,黄雅丽作为“权健自然医学美容院雅丽工作室”的医疗服务提供者,张保利作为火疗实际操作者,均无相关医疗资质,以致肖某某在拔火罐时被酒精火焰烧伤皮肤,其二人对损害后果发生存在重大过错,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张保利作为权健公司派驻雅丽工作室的指导、培训老师,其行为系职务行为,相应法律后果应由权健公司承担;故其损失应由黄雅丽、权健公司共同承担。

龙岗法院一审认定,黄雅丽与权健公司存在加盟关系,黄雅丽获准销售权健公司直销产品和推广“道教循经火疗”疗法、权健公司派出张保利、案外人王某为“权健自然医学美容院雅丽工作室”指导、培训,张保利辩称其系黄雅丽雇请员工,其意为阻隔其与权健公司之间的法律联系,以达到免除其与权健公司责任之目的,其辩解意见与查明事实不符,不予采信。

综合前述,一审龙岗法院判决:一、确认肖某某因本案应得赔偿款为272001.05元。二、黄雅丽、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须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赔偿肖某某经济损失272001.05元。一审判决后,权健公司提出上诉,今年5月28日,深圳中级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作者:徐全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