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元旦春节将至,局属各纪检委员以“两节”关键节点为契机,组织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清从严治党、纠正“四风”坚决态度。做到持续正风肃纪,节俭文明过节。

哪些事情公职人员不能做?赶紧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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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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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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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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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及个人的宴请、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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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打着“地方特产”幌子,利用管辖范围内的特产和资源假公济私、以权谋私、利益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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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公车私用、公卡私用、私车公养、借占用下属单位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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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利用电子商务违规收送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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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违规参加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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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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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联系安排亲朋好友免票游览公园、风景名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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