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绘制的畅春园

三山五园是清代北京西郊皇家园林的统称,主要包括万寿山清漪园(1888年改名颐和园)、玉泉山静明园、香山静宜园、畅春园和圆明园,清代三山五园是清朝留给北京的重要文化遗产。

三山五园不仅是清帝散志澄怀的地方,更是清帝理政的场所,清朝皇帝除重大节日以及重要的祭祀活动在紫禁城居住以外,其余很长时间都在三山五园中度过。

康熙时期的畅春园、雍正至咸丰时期的圆明园和光绪时期的颐和园,均是清帝理政的地方。

因为三山五园的重要性,这些地方自然戒备森严,即便如此,在这些皇家园林,居然也有老百姓误闯的案件发生。一旦出现这样的失误,“皇帝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不仅误闯者要受罚,负责管理园林的官兵也得受罚。

一起来看看,这些皇家园林里发生了哪些不寻常的故事。

乞丐衣衫不整闯进畅春园

自辽、金以来,北京西郊即为风景名胜之地,西山以东层峦叠嶂,湖泊罗列,泉水充沛,山水衬映,具有江南水乡的自然景观。因此,历代王朝皆在此地营建行宫别苑。

清朝入关后,清代皇帝受满族游猎生活习惯的影响,多在宫外寻找风景优美之处居住。康熙二十三年(1684),在清华园废址上修建了畅春园,雍正以后,清朝皇帝陆续建造了圆明园、清漪园、静宜园、静明园等,加上附属皇家园林,于是在西郊就形成了三山五园。

当然,清朝在西郊大肆修建行宫别苑,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防范汉人。清朝定都北京后,把内城的汉人统统赶到外城,内城有旗人居住并且有八旗军队驻守,拱卫皇城。这还不够,还在三山五园周边驻扎八旗军队,一边护卫皇家园林,一边和城内的八旗军队互为犄角,一旦有事,相互照应。

三山五园里戒备森严。圆明园护卫营、西山健锐营,还有蓝靛厂的火器营,称为京旗外三营。建立于雍正二年(1724)的圆明园护军营,额定的兵力达到5700人,而这些士兵都来自八旗精锐,实力可谓强大。八个旗中的六个(正白、镶白、正黄、镶黄、正红、镶红)沿圆明园北部一线驻扎,其他两旗正蓝、镶蓝分别驻扎在东面和南面。圆明园护军营还有一部分辅助兵力,叫“内务府三旗”。内务府是清朝皇室的管家机构,这三旗的士兵都是皇帝的“自家奴才”:“包衣”,因此也被称为“包衣营”。

蓝靛厂火器营,有4718名八旗兵丁。蓝靛厂东毗昆玉河,北邻颐和园,地理位置十分重要。蓝靛厂火器营与西山健锐营、圆明园护卫营互为犄角。火器营是一支对三山五园起到重要拱卫作用的军事力量。

然而,有趣的是,即便三山五园周边驻扎着八旗官兵,园内还有巡逻的士兵,如此戒备森严,但仍然有人能够闯入。有史料记载最先闯入的是一名衣衫不整的乞丐。

这事要从康熙年间说起。畅春园是康熙皇帝在北京西郊建起的第一处常年居住的离宫。康熙皇帝崇尚节俭,畅春园建造的也很朴实无华,周围的园墙也不是很高大。康熙五十二年(1713),扬州盐商程庭进京参加康熙帝六旬万寿盛典,回去后写成《停骖随笔》,其中描写畅春园“垣高不及丈”。康熙末年,朝鲜使臣洪大容游览畅春园,看到“墙高不过二尺”。不过,即便畅春园的墙不是很高,里面建造的不是很奢华,但“安保措施”肯定是非常严格,一般人等是无法进入畅春园的。而一名乞丐竟然堂而皇之地来到皇家禁地畅春园,这在当时,绝对是一件重大失误。

事情大致经过是这样:康熙五十六年(1717)六月十五日黎明,来京城乞讨的山西汾州府平遥县人马林,走到畅春园园墙外,攀树越墙而入,走到了畅春园的九经三事殿。九经三事殿为畅春园的正殿,是康熙帝驻跸畅春园时临朝礼仪之所,其地位相当于紫禁城的太和殿。

一名乞丐,是怎样来到如此重要之地的呢?如今,通过文献资料,能够了解当年大致的情况。

根据《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的记载,可以还原当时的情况。步军统领大臣隆科多会同总管内务府向皇帝奏明了事情经过。当时,畅春园参将何祥舒、苑副丙额禀报:“六月十五日黎明之时,九经三事之殿养犬狂吠,养犬太监李经孝、范景星、刘金玉、邢进忠等即起,牵犬行走,犬向东角连续狂吠,观之,有一人蹲坐在东小门台上,另四人看守,李经孝即告于总管太监李凤祥。丙额我在内值班,我一同李凤祥及大太监张四娃,率苑户、太监等,捆绑进入之人,开西板门出,交付守备李凤春等情。”

这段话是说,康熙五十六年(1717)夏季六月十五日黎明,九经三事殿前的狗狂吠不已,于是养犬太监李经孝、范景星、刘金玉、邢进忠等顺着狗叫的东南方向来到东小门,看到有一人蹲坐在东小门的台阶上,旁边有四个人看管,太监李经孝便向总管太监李凤祥报告了此事。苑户和太监等,一拥而上,把翻墙而入的人捆绑起来交给了畅春园的守备李凤春。

出了如此严重的事,自然要一级一级审查。根据园内众人的陈述,最先发现情况的是步兵林朝福。他是这样讲述的:?黎明时分,外面商人开始在墙外来来往往,但他见马林何时自树攀上墙,我在交回值班签时,见一个人在西板门墙上,我便大喊“下来”,那人却越墙而入园内,我在外边呼喊,有人进入园内啦,却无人回应,只听到园内的狗叫声。大宫门士兵金顶泉听见我的喊声,便跑了过来,我差他告诉值宿班的守备,我则在人犯进入的原地守护。

兵丁金顶泉知道消息后,立即赶往档案房,禀告值夜班的“笔帖式”(清代官府中低级文书官员以及执掌部院衙门文书档案的官员)佟保,共同前往东门呼喊,过了一会儿,内值夜班的苑户(在园里工作的旗人)三达色说,总管太监李凤祥等人,已经抓获了进入畅春园内的人,送往西板门。

那么,这个乞丐是怎么进来的呢?根据步军统领大臣隆科多审讯乞丐的记载可知当时的情况。隆科多将马林的手拧起来问道:“尔如何进入,从实招来。”马林供称:“我是山西汾州府所属平遥县人,前来京城,到处乞讨,我前晚宿住石路旁,翌日晨行乞时,来到畅春园园墙根,就上树越墙而入观看。”隆科多又用力拧马林的手询问他,马林称树上有鹰,欲上而抓之。隆科多见他言语不清,看起来有些疯癫病,便交给了刑部严审。

隆科多在上奏中还说,当他看到翻墙而入的这个人时,此人上身赤裸,下半身仅穿一条破裤子,私处前用二块羊皮遮掩,身旁有小盆一个、细支杆一支,从其装备来看,是个乞丐。

鉴于畅春园警卫之事甚为重要,康熙皇帝对这件事的处罚也很严厉。步兵林朝福、金顶泉,各鞭责八十。值更的黑子、刘振,因人犯爬上围墙竟然没有发现,各鞭责一百。值宿班守备李凤春罚俸一年。畅春园参将何祥舒罚俸半年。至于马林,比照衙门将割懒筋之窃盗遣返原籍之例,将马林割懒筋,遣返原籍。

醉酒者误入清漪园

无独有偶,乾隆时期又有一个人闯进皇家园林:清漪园,即后来的颐和园。

清漪园,乾隆皇帝于1750年开工建设,1764年全部建成,它是乾隆最喜爱的园林。据历史记载,乾隆皇帝曾在《万寿山清漪园记》写道:“畅春以奉东朝,圆明以恒莅政,清漪、静明一水可通,以为敕几清暇、散志澄怀之所。”意思是说,畅春园的功能是奉养太后,圆明园是居住和理政的地方,清漪、静明两园则是理政之余、清闲之时,消闲养心之处。

清漪园作为皇家园林禁地,戒备森严,外人不得进入。由于帝后不在清漪园内居住,再出于园林景观设计上的考虑,乾隆时期的清漪园四面并未全部设防,除在文昌阁至西宫门之间筑有围墙外,其余三面开放,这也就增加了外人进入的可能性。但是,即便如此,皇家园林也不可能随便让人进出。

然而,乾隆四十五年(1780),清漪园还是发生了一起平民百姓闯入的事件,此事件还掀起一场不大不小的风波。《清宫颐和园档案》记载了这位叫做侯义公的百姓擅入清漪园的经过。

乾隆四十五年二月的一天,内务府总管上奏了审查“民人”侯义公擅自闯入清漪园乐寿堂西边一个折子。说是根据侯义公交代,他于二月十一日在阜成门外的表兄薛应的茶铺里,多喝了几杯酒,喝醉了,到了下午1点,不知不觉来到了一个庙宇的门口,就睡着了。等到醒来时已经是夜里三更天,他又糊里糊涂走了一会儿,来到一个有房屋(乐寿堂)的地方,就有人把他拿获了,这时侯义公才知道这里是禁地,他误闯禁地是因为醉酒误入。

乾隆皇帝看到折子后,认为民人侯义公的供词,难以相信。阜成门距离清漪园数十里,该犯在那里喝酒喝到下午1点,又在庙门口大睡到深更半夜,怎么随便走走就能够来到清漪园?

对于内务府上奏的结果,皇帝很生气,后果很严重,总管内务府事务大臣永瑢立马重新审讯侯义公。

清代宫廷画师唐岱等绘制的《圆明园四十景图咏》之正大光明(上)颐和园,前身为清漪园(下)

一人误闯大家皆受罚

乾隆四十五年(1780)三月十八日,永瑢在《请将拿获擅入清漪园乐寿堂民人侯义公照例发往黑龙江为奴》奏折中详细上奏了审讯侯义公的始末。

侯义公被提审时,头无戴帽,剃着光头,身穿一件没有腰带的旧布皮袍、一双旧鞋,腰中还带有他人写的一封书信。

内务府大臣对他严刑讯问,以下是侯义公的供词:

我本是山西太原府祁县人,45岁,素以唱戏为生,今年正月,京城“双庆戏班”的掌班郭自得回到山西老家,邀请人赴京唱戏,知道我素能唱戏,于是邀请我一同进京唱戏,且给五两银子用以安家,同去之人还有会唱戏的郭继名、张喜二人。

正月二十八,我们四人一起出发进京,走至保定府富城驿,因雨后道路泥泞,行走困难,我落在了他们三人后面,二月初八才到京师。我有个表兄薛应,听说他在阜成门外北大院开设茶铺,我就前去找他。因薛应外出未得见,我便来到前门外“双庆班”处住下。二月十一日,我又去薛应茶铺,见到了表兄,表兄留我喝酒吃饭。我多喝了几杯酒,醉后出门,一心想要给周本忠送书信,竟不知如何闯入了禁地。

侯义公还供称,他随身携带的这封书信,是邻村的周助一嘱托侯义公带给他儿子周本忠的。周本忠在前门外的五老胡同教书,因为还没有来得及送去,所以还在自己身上。

内务府的诸位大臣自然不会轻信侯义公的供词,认为这是他在捏造闯入清漪园的理由。在后来的审讯中,侯义公坚称自己闯入清漪园是喝醉酒后的行为,他细说了当天的行程。他和表兄一起吃饭喝酒,自己喝醉了,不知不觉走到一个庙门口,这时天已渐渐黑了,身体又困倦,随即睡下了。醒来后,不认路又不辨方向,就走到一个有水的地方。正当无路可走时,他发现旁边有一条小路,便顺着小路走,走了一会儿,发现小路上有几根木头拦着,他便从底下钻了过去,正在乱走时,就被抓获了。

侯义公的辩论,引起了审讯大臣的质疑,他们认为侯义公说不认路之语必是谎话。审讯大臣问他:你初次到北京,不认识路,那么,二月初八那天,去薛应茶铺的路又如何认得?你从薛应茶铺走到双庆班住处为何也未走错过路?

对此,侯义公供称:

我二月初八走到卢沟桥,想先看望表兄,于是雇了一个脚驴骑着,前往薛应家。从薛应家到双庆班住处是花了二十五文钱雇了一辆车,送我到他住处的,所以没有走错。而二月十一日当天,在薛应茶铺喝了酒后,我糊里糊涂,不认路又想不起问路,只管随性而走,所以便走错了。

审讯大臣依然不信,对侯义公进行了多次严厉诘问和审讯,包括拧耳、掌嘴、杖责等,侯义公仍坚持他以前的说法。

内务府便将侯义公的表兄薛应、“双庆班”的掌班郭自得以及一同来京城的郭继名、张喜,还有在北京设馆教书的周本忠,一起传唤到大堂,隔离详加审讯。

郭自得的供词跟侯义公的说法一致,他证实侯义公确实是初次进京。郭继名、张喜的说法也与侯义公的说法一致:他们两人和侯义公确是同受雇于郭自得,进京唱戏,所说其他也与郭自得所说的一致。

薛应供认,二月十一日吃早饭时,表弟侯义公由老家来京找到他的茶铺,因为是亲戚,薛应留他吃了饭,喝了酒,侯义公出门时已有了醉意。薛应提供的侯义公离开的时间也与侯义公说的相吻合。至于侯义公是怎么走入御园的,薛应也说不知道。

周本忠则供称,他自己在前门外五老胡同设馆教书,侯义公是他老家的邻居,以唱戏为生,他还不知自己父母托侯义公送书信一事。审判大臣当堂查验书信,信中尽是周本忠的父母勉励他用功读书之语,并未言及其他,又经周本忠辨认书信字迹,确认是其父亲笔迹无疑。内务府派人到侯义公住处检查行李,发现只有一件旧布棉袍,一双旧鞋,再没有其他东西。

经过对郭自得、郭继石、张喜、薛应以及周本忠等案件证人的严格审讯,审讯大臣认为他们的供词与侯义公本人供词一致。而且内务府审讯大臣屡次对侯义公严刑拷打,侯义公均不改口,似乎没有别的情弊。此时,案情基本上清楚了。侯义公是初次进京,二月初八到京城,初九、初十两天在戏班住处卧病不起,十一日才出门前往表兄的茶铺。因酒醉后乱走,误入清漪园。

侯义公醉酒擅入禁地,虽然没有偷窃行为,也难逃处罚。内务府认为,“查前有民人于二擅入酣古堂偷窃,臣等拟将于二发往黑龙江,赏给披甲人为奴。于是,内务府奏请皇帝将侯义公比照于二案例发往黑龙江,赏给披甲人为奴。”

在戒备森严的清漪园禁地发生民人闯入御园的事件,所有涉案失职人员都难辞其咎。侯义公是从小路钻过挡众木(拒马木)进入清漪园的,在挡众木以外的八旗护军营、巡捕营,还有看守堆拨所(相当于警务室),失于防范的官员兵丁以及管理大臣,由各自参奏处分。在挡众木以内的值夜班的苑副和园户,均要从重惩治,有关责任官员,都有失于防范之责。

四月十三日,总管内务府事务永瑢等上奏《请将民人侯义公擅入清漪园乐寿堂一案失职官员照例罚俸》一折,主动请罪,请求将管理总管内务府大臣事务多罗质郡王永瑢、大学士总管内务府大臣英廉、尚书总管内务府大臣德保、侍郎总管内务府大臣金简,“均照疏忽例,各罚俸三个月。”

对园内值宿的苑副、值更的园丁,处罚如下:苑副富泰是当夜值班的人,理应饬令园户经常巡查,严加看守,却疏于检查管理,罚俸一年;员外郎福升是管理此处事务的官员,平时没有稽查,罚俸六个月;三品职衔刘浩有统辖稽查的责任,难辞疏忽之咎,罚俸三个月。

其实,不要说一般百姓不能进入三山五园,就是在圆明园中工作的大臣也不能随便带人进园。早在这件事发生的几十年前,乾隆十四年(1749),乾隆皇帝偶然发现管理圆明园的官员带领亲属在园内游玩,十分生气,第二天就规定除少数亲王外,任何人均不准带人入园。

晚清重臣李鸿章没有经过光绪皇帝允许,进入圆明园游览。引起光绪皇帝大怒:“李鸿章擅入圆明园禁地游览,殊于体制不合,著交部议处。”有关部门建议革职。后来在慈禧太后的干预下,光绪皇帝将处罚改为罚一年俸禄,且不准用其他款项抵销。

园户逃跑说法不一

三山五园里,有偷着进来的,也有偷着出去的。圆明园就曾发生过园户逃跑的案件。

在一般人看来,在圆明园中工作是一件令人羡慕的差事,是很多人可望而不可即的事情。不过,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在圆明园干活也得分人:皇帝当然是至高无上的,生活当然是令人羡慕的;其次是官员,这些人的待遇也还不错,再剩下的就是太监和园户以及匠役(汉人充当)了,他们的待遇谈不上好。

雍正时期,圆明园第一次设立园户岗位,园户都是旗人,提供劳务,有的还做了蚕户。在清朝统治者看来,园户是可靠的自己人。乾隆时期,圆明园有园户670名左右,园户头目35名。嘉庆时期,园户又有增加。

圆明园内的园户、太监的待遇很低,园户每日负责打扫山场地面,夜间还要轮番看守,还时常受到长官的欺凌。因为管理的混乱,圆明园内时不时发生偷窃事件。乾隆初期,有个叫酆四的刺字窃犯偷偷潜入圆明园,盗窃勤政殿的玉器。

乾隆十六年(1751)七月,乾隆皇帝加强了园内的戒备工作,挑选园户中年富力强者当差,把他们的年龄外貌特征写在“对牌”上,这个工作由圆明园的总管太监负责。尽管如此,两年后,还是发生了一起园户逃跑的事故。

乾隆十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总管太监李裕向乾隆皇帝奏称,长春园大水法处,一个名叫二格的满族园户因害怕首领太监的责罚,趁着天还没有大亮,由明春门南翻墙逃跑,被园内护军拿获。

乾隆皇帝一听,这还了得,于是马上下达诏令,把二格交给内务府的慎刑司审讯。

二格本人供称:

我是镶黄旗人,年龄15岁,乾隆十八年三月开始在长春园当园户。十一月初二,因为年纪小想家,便请了5天假,后因母亲有病,推迟了几天没有回到圆明园。到了十四日,圆明园首领太监方文彬让园户头目金大保把我捉拿回到圆明园,他们使用板子和柳木棍打了我100多下。由于众多人跪下求情才轻饶了我,但他们说三天后还要打我一顿。

到了第二天,我疼痛难忍,又怕他们再打我,我就私自回家了。到二十七日,首领太监又让园户二达塞等4人将我捉拿回到圆明园,当时首领太监因事进城了。这一天,我是五更值班,我一想到首领太监回来必然还要打我,就很是害怕。于是,值完班后,我便跳出围墙,结果又被人捉住了。我是害怕挨打才跳墙逃跑的,并没有偷窃园内的东西。

总管太监李裕又将首领太监方文彬传唤到案,方文彬供称:乾隆十八年三月,园户二格被挑选在大水法处当差,此人平时懒惰刁钻,十一月二日,二格没有请假就私自回家了。他派人找二格,没有找到,过了三四天,他告诉档案房当差的人,叫他们将二格捉拿回来,十四日,档案房的人把二格捉拿回来,他向圆明园总管陈进忠报告了此事,打了二格30板子。到了十六日,二格又擅自出逃,他又让档案房派人捉拿二格。二十七日,他和圆明园总管陈进忠进城去了,二十八日回到圆明园,此时才知道二格已于二十七日回到圆明园,二十八日又越墙逃跑被擒获的事。

方文彬认为,二格越墙逃跑,或许是害怕回来被打。他也供称,二格确实没有偷窃官物。

根据总管太监李裕向乾隆皇帝奏称的情况,可见园户二格和首领太监方文彬所说的不一样。总管太监李裕认为,二格受到处罚是由于好吃懒做,没有别的原因。园户不努力工作,如果不加以惩处,恐怕误了差事,但是如果放任首领太监处罚园户,又恐怕责罚不当。为此,他向乾隆皇帝上奏,以后园户如有小的过失,则让他们的首领太监进行处罚;如园户有重大错误,则由他们的首领太监告诉总管太监严加责罚,即行革退。大清律规定,凡是翻越京城城墙者,杖责一百,流放三千里。但是,因为二格是满人身份,能够抵罪,最后判他戴两个月枷锁,两月后再鞭打一百,免于流放。

从此之后,乾隆皇帝也加强了对圆明园的管理。从乾隆二十二年(1757)开始,住在园中的人必须佩戴标志身份的火印腰牌,即拴绳别在腰间,作为出入凭证的木牌。园户出入门禁时,必须接受该门禁总领太监的查验和值班护军的盘问,然后由各自的首领太监带进园内。至园户出园时,要接受同样程序的查验。园户在没有得到允许的情况下,擅自进出圆明园是要受到处罚的。

TAKEFOTO供图

作者:赵连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