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一开年,咱们医保部门给大家伙送来一大波超级福利!又是提高报销比例,又是取消大病封顶,生病就医的小伙伴们幸福指数蹭蹭蹭往上升!异地就医的小伙伴们,福利继续啦!2019年1月1日起,我市异地就医备案规定有新变化!跑腿奔波问题不再烦恼!快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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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情形可以申请异地就医

我市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在宁德市统筹区外(不含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就医结算行为(含省内与跨省异地就医行为),凡是符合异地安置就医、异地转院就医、异地临时外出就医三种情形的,均可申请异地就医备案登记。

1.异地安置就医情形

在异地长期工作、生活超过6个月的参保人员需在异地就医可以申请异地安置就医备案。具体备案流程为:《宁德市基本医保异地安置备案申请表》一式两份提交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2.转外就医情形

因疾病治疗需要需转统筹区外就诊的参保人员可以申请转外就医备案,具体备案流程为:《宁德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诊转院申请表》一式两份提交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转出医院需为本统筹区高等级综合性医院(三级甲等医院或参保地最高等级综合性医院)或与疾病有关的二级以上公立专科医院。

3.临时外出就医情形

在短期出差、探亲、旅游等期间,因突发疾病需在异地医疗机构急诊就医的参保人员可以申请临时外出就医备案,具体备案流程为:在入院3个工作日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宁德市基本医疗保险临时外出就医情况说明》,并附带有效的入院通知书或疾病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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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异地就医备案的几大误区,大家一定要注意了,来看看都有哪些误区:

误区一、要本人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才能办理备案。

错误!在备案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异地就医人员可按规定持备案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办理备案,也可通过经医保经办机构公开确认的其他渠道如快递、传真、电子邮件等渠道进行备案,实现备案“不见面”、“零跑腿”。

误区二、不需要任何材料打个电话就可以备案。

错误!备案管理是有效维护异地就医人员就医权益、促进分级诊疗、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的必要措施,除书面备案方式外,今年起我市增加快递、传真、邮件等多种便捷备案方式,但无论以何种方式进行备案,患者均需要按规定提交相应的备案材料,只有材料齐全,才可以完成备案。例如,患者可以在异地通过宁德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下载备案申请表格,按要求填写并提供规定资料后,将材料通过快递、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实现备案“不见面”、“零跑腿”。特殊或紧急情况下,患者可以通过电话方式先行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备案,事后需及时补充相应书面材料才能完成备案。

误区三、反正医保都有报销,备不备案都一样。

错误!备案与不备案差别大!我市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持社保卡直接结算,但未经备案,无法在省外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算。同时,2019年3月1日起,不属于规定异地就医范围人群或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异地就医行为,异地就医(含省内异地及省外异地)医保待遇支付标准将下降5个百分点支付。例如,小李是宁德市蕉城区的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在职),他未经备案直接到福州市某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保支付范围内疾病住院),小李出院时,也可持本人社保卡直接刷卡结算,但基本医保报销比例在我市城镇职工(在职)转统筹区外报销比例(85%)的基础上下降5个百分点,按80%比例执行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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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德医疗保障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