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检察机关依法对吉明江决定逮捕

新京报快讯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原主任吉明江(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海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交办,近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对吉明江决定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简历

1981.09--1984.07,海南自治州师专文史系学习;

1984.07--1987.07,海南乐东中学教师、团委副书记;

1987.07--1990.08,共青团海南(1988.04后为海南省)乐东县委副书记;

1990.08--1993.05,共青团海南省乐东县委书记;

1993.05--1995.01,海南省乐东县志仲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5.01--1998.03,海南省乐东县千家镇党委书记、镇长;

1998.03--1999.03,海南省乐东县委常委,千家镇党委书记、镇长;

1999.03--2000.11,海南省乐东县委常委,县长助理;

2000.11--2001.04,海南省乐东县委常委,黄流镇党委书记;

2001.04--2001.10,海南省白沙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

2001.10--2006.09,海南省白沙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6.09--2007.01,海南省昌江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

2007.01--2009.08,海南省昌江县委副书记、县长(2008年4月晋升为副厅级);

2009.08--2014.05,海南省东方市委副书记、市长(2012年8月晋升为正厅级);

2014.05 --2017.02,海南省东方市委书记(正厅级);

2017.02--2018.09,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