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海南省政协七届二次会议在省人大会堂开幕。省政协委员朱传华向大会提交了《关于调整海南省伏季休渔制度的建议》,希望海南省的灯光围(敷)网和流刺网的休渔时间调整为与东海区同步,以保护海南渔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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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介绍,2018年2月8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农业部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8〕1号),确定南海的休渔时间为“北纬12度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南海的休渔作业类型为“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确定东海的休渔时间为“北纬26度30分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的东海海域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在上述海域范围内,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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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海南省伏季休渔制度的实施,取得了良好的渔业资源保护效果。但据海南省渔民反映,伏季休渔制度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海南省灯光围(敷)网作业捕捞对象的中上层渔业资源成体群体在南海岛周边海域分布的时间主要是7~8月份,8月初中上层渔业资源成体主要群体已洄游离开了南海岛周边海域,致使8月16日开渔后海南省灯光围(敷)网作业捕捞量低,甚至无鱼可捕,对于仅靠灯光围(敷)网作业维持生计、没有其它经济来源的渔民的生计造成严重影响,已返贫的涉渔家庭生活更加艰苦,而大部分困难渔民属于“身份是渔民,户籍是居民”情况,“双到扶贫”、“一事一议”、“精准扶贫”等一系列惠农支农政策均无法享受,渔民生活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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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因新休渔制度将起始时间统一,结束时间不同,东海、黄海海域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等作业方式提前半个月结束休渔,南海渔业资源遭外地渔民跨海域流窜偷捕或少数渔民私自偷捕,休渔养护成果大打折扣。

三是在偷捕潜在收益巨大、违法成本低下而海上监管力量薄弱的情况下,偷捕行为无视伏季休渔制度,严重破坏整体伏季休渔秩序,侵害公共利益,对守法渔民不公平,而守法渔民与生计渔民觉得不公平,意见极大,增加渔区不安定因素,形成管理上的巨大难题。

因此,朱传华建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将这个情况报告农业农村部,并将海南省的灯光围(敷)网和流刺网的休渔时间调整为与东海区同步,为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

南海省的各位渔民你们同意省政协委员朱传华的建议吗?关于伏休期大家有什么想法呢?欢迎各位说出自己的想法!